2024年1月9日星期二

 

——兼論十一—十四世紀的壽生會與壽生會與壽生寄庫信仰

 摘 要:俄藏黑水城文獻 A-32《佛說壽生經》是宋代流行的偽經,其中夾雜了佛、道二教和民間信仰的成分,體現民間宗教實踐中信仰雜糅的特質。  A-32 幾個部分《演朝禮》、《梁武懺悔》、《陰司鬼限》、《推定兒女法》、《佛說壽生經》、《延壽真言》、《大金國陝西路某告冥司許欠往生錢折看經品目牒》是一個整體,確切地說是《壽生經》的禮告解儀,是壽生信仰中與誦經結合在一起的禮告解、燒醮等儀式。 本文結合新發現的北宋民間佛教文書《明道三年(1033)福建路建陽縣普光院眾結壽生第三會勸首弟子施仁永齋牒》,探討宋代以壽生寄庫為代表的民間佛教信仰與菁英佛教不同,更全面認識宋代民間信仰實踐的許多面向。

 俄藏黑水城文獻 A-32 為金寫本,線訂冊頁裝,未染麻紙,內容依序為《演朝禮》、《梁武告》、《陰司鬼限》、《推定兒女法》、《佛說壽生經》、《延壽真言》、《大金國陝西路某告冥司許欠往生錢折看經品目牒》。  

 《佛說壽生經》為宋代偽經,歷代無著錄,歷代藏經亦不收入,唯日本《卍續藏經》收入一個民間刻本。  

 A-32 為金抄本,時代比《卍續藏經》收入的民間刻本早很多,彌足珍貴。 壽生寄庫為民間燒賽紙錢,預薦冥福觀念的體現。 壽生信仰影響較大,《壽生經》及由《壽生經》衍生的各種寶卷、科儀尚有多種,在民間廣為流傳,至今台港等地仍存有燒壽生的風俗。 現以北京德寶 2009 年新拍賣的一件北宋《明道三年(1033)

 福建路建陽縣普光院眾結壽生第三會勸首弟子施仁永齋牒與本件黑水城文書 A-32《佛說壽生經》對讀,可以發現宋代民間佛教信仰與精英佛教不同的諸多面相,對認識宋代民間觀念世界不無啟發。

一、俄藏黑水文獻 A-32《佛說壽生經》錄文

 俄藏黑水文獻 A-32《佛說壽生經》錄文:

 佛說壽生經序

 右伏以人生在世 ,陰司所注,四居幻化之中,得處人倫之內。 且夕(昔)以六塵牽攣役役,而四序推移;今因覺悟之心,喜遇真詮釋之教。 授持者福祐加臨,讀誦者永除災障礙。 經雲:南瞻部洲眾生(揔?)居十二相屬,受生來時, 縣(懸)欠下本命受生錢數,若今生還足,再世劫得為人,無苦有樂,若世不還,(墮?)墮冥債,後生惡道,設得為人,貧窮諸衰,有苦無樂。 所以佛運慈悲,轉經折還,此不妙哉?

 佛說壽生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毘耶離城,音樂樹下,與八千比丘諸菩薩四眾等說利益法門,爾時阿難回(躬?)合掌而白佛言:「世尊,南瞻部州眾生有貴有賤,有貧富 ,有壽有夭,此等不知因何所致? 唯願世尊,分別解說。  」佛/告阿難:「南瞻部州眾生受生來時,各於十二相屬五等庫下借訌本命受生錢數,省記者還訌元欠,作諸善事,得貴得富得壽,若不還冥債,不種善根,得貧得賤得夭。  」阿難白仏(佛)言:「富貴之人以錢還納,貧窮之人時阿還納?  」佛言:「吾有妙法,貧窮之人,無錢還納,已轉金剛經亦令折還錢數。 若善男子善女人,生實善心者,轉金剛經文,兩得利益,貴富壽長之因也。 若居貧窮,無善心,不還冥債,不轉經文者,睡中(驚?)​​恐, (饜?)(夢?)不詳,魂離魄亂,時與亡人語話。 又有一十八種橫災:一者遠路陂泊,惡人窺等災;二者曠野雷雹(Legend?)雨災;三者渡河(行?)江落塌災;五者火光無避災,六者身現血光災,七者淹廷勞病災,八者大(痝?)癩病災,九者咽喉閉塞災,十者墜崖落馬災,十一者中毒車碾災,十二者蟲咬刀傷災,十三者邪鬼魅惑災,十四者刑獄杖楚災,十五者卒中暴疾災,十六者惡人連澇(累)災,十七者投井自係災,十八者宦事纏遶災。 若人還納了受生錢者,免上件一十八種橫災,又得十大菩薩常行擁護,其名曰長壽王菩薩磨訶薩、延(閻)王菩薩磨訶薩、增福壽菩薩摩訶薩、除障菩薩摩訶薩、觀世音菩薩摩訶薩、長安樂菩薩摩訶薩、長歡喜菩薩摩訶薩、解冤結菩薩摩訶薩、福壽王菩薩摩訶薩、地藏菩薩摩訶薩。  」佛告阿難:「若善男子善女人者,轉經文還納了受生錢,得長命富貴,又得十大菩薩之所護持,亦得一切諸星福曜、本命元神、家宅土地降吉迎祥,又有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太陽星、太陰星、羅睺星、計都星、紫氣星、日(月)孛星、行年星、注祿星等除災興福。 或有前生冤/業,宿世惡緣,息皆消滅。 四/時有度,八節無災。 焚燒納受生錢時,分明並說,漏貫薄小,納在庫中,管收付,至百年命終之後,七七以前,更燒取受生錢經,兼救三世父母,七代先亡,九族冤魂,皆得升天。 儒流、道士、僧尼、女冠,貴賤/俗輩,還訌受生錢者,受生三世富貴;不還受生錢,不看受生經者,難得為人身,若得為人,癃殘醜陋,(癤?)啞(盲?)聾,衣不弊(蔽)刑(形),食不充口,人所惡/賤,不能自在。  」佛言:「若聽吾語,信我說者,如前所指,皆實不虛。  」時諸天龍、人非人等,聞佛所,涕淚悲泣,作禮而去。  

 佛說壽生經 延壽真言

 天羅咒,地羅咒,日月黃羅咒,一切冤家利我身,磨河般若波羅蜜。  —解冤經,二延/壽真言,三滅五逆之罪。 誦此/經免地獄之罪,使得升天不虛矣。

“壽生”,文獻中又作“受生”。  

 依 A-32 文書,壽生(受生)是指人出生時欠冥司本命受生錢,在世當償清冥債,可享富貴,再世為人,否則要遭十八橫災。 寄庫是指燒賽紙錢,預存冥財,以備死後享用。 受生寄庫齋會是信徒專門為燒寄冥財而舉行的齋戒會。 此抄本字跡拙劣,可能屬於一個文化較低的下層信眾所有,是出於日常頌念目的而自己抄寫的。 在經末所附《大金國陝西路某告冥司許欠往生錢折看經品目牒》,落款地名為“大金國陝西路”,說明這個抄本的主人可能是金國人,但為什麼會出現在西夏境內的黑水城呢? 聯繫到黑水文獻中還有一大批兩宋之際陝西軍事文書,而陝西陷金是富平之戰(1130)以後,抄本的年代可能是十二世紀中期前後。

 此類壽生經在敦煌遺書裡沒有發現,可能莫高窟藏經洞封閉前此種受生寄庫信仰尚未在敦煌流行。 敦煌文書最晚的紀年寫本是鹹平五年(1002),藏經洞大概封閉於 1006 年前後。

 現存較早的壽生信仰材料為王禹偁所記:其鄰族「每月哉生明之二日,且必螞醪豆胾於庭,具紙蚨繪駿以焚之”,據稱是祭祀掠剩神,此神“掠民之羨慕財,籍數於冥府,備人之沒,將得用矣。  」

 此雖未明言是祭掠剩神,但焚紙錢寄冥府待死後享用的觀念卻已經同於後來的壽生寄庫信仰。 王禹偁為太平興國八年(983)進士,王所見當在十世紀末十一世紀初,而且王對此焚紙錢感到新奇,證明當時此類信仰還不流行,是一種新的民間信仰。

 劉長東先生在研究掠剩神信仰的文章中對寄庫受生與掠剩神信仰的關係作了論述,其中也討論了佛道二教的寄庫信仰、寄庫錢與「預修」觀念、壽生寄庫信仰與唐宋民間金融信活動等問題,很有啟發性。 但劉先生認為寄庫逆修觀念源自初唐,恐怕值得再探討。 綜合

 以上分析,我認為《佛說壽生經》及壽生信仰產生於十一世紀前後,現存較早的明確壽生寄庫信仰實物資料是宋明道三年(1033)《福建路建陽縣普光院眾結壽生第三會勸首弟子施仁永齋牒》。

 二、壽生、寄庫與壽生會

 宋代民間流行受生齋會,燒賽冥司壽生,杭州城每年春季固定舉行這種齋會,「寶叔塔寺每歲春季,建受生寄庫大齋會」。

 一直到元代,這種風俗仍保留,方回記錄了元代杭州城每年三月十日,舉辦受生寄庫大齋會,焚寄冥財,遊冶踏青之盛況:「是日杭人詬佛事,焚寄冥財聽僧誘。 公子王孫傾城出,姆攜艷女夫挈婦。 放生亭遠騖長堤,保叔塔高陟危阜。 居然紅裙濕芳草,亦有瑜珥落宿莽。  」

 壽生會是依據《壽生經》組織的一種民間會社,宋代民間組織並發起壽生寄庫大齋會的情況可以從新發現的宋代佛教法事文書《明道三年(1033)福建路建陽縣普光院眾結壽生第三會勸首弟子施仁永齋牒》中得到了解。 據方廣錠先生介紹:從本文書可知,這種壽生會由寺院僧人出面組織,並邀請若干俗家信徒為勸首。 文書所記此次壽生會組織者為一位都勸緣僧和施仁永等三位施姓勸首發起,「敢捨衣中之寶,共賽冥帛」。 勸首既負勸導別人的責任,本人自然也是燒賽冥司壽生的積極參與者。 本文書的持有者施仁永就是這樣一個人物。 此文書即為施仁永生前燒賽冥司壽生的憑證。 據該文書記載,施仁永所燒壽生錢已存入冥司第九庫,死後可「執此合對文牒,詣庫照證」。 依照法事儀軌,這樣的牒文,應一式兩份。 一份稱為“陽牒”,交燒賽冥司壽生者收為憑證;一份稱為“陰牒”,當場燒化,以通知冥司曹官收存冥財。 陰陽兩牒須各自斜角對折後拼合在一起,然後騎縫簽押,以為勘合的憑證。 本文書背面有半行騎縫文字,作“眾結壽生第三會□□□”,證明此乃由施仁永本人保存的陽牒。

 本牒是現知年代最早的有關燒賽冥司壽生活動的原始文書。  

 壽生寄庫信仰是燒紙錢等償還或預存冥財。 燒醮紙錢一般認為源自唐玄宗時的王璵,史載「璵專以祭事希幸,每行祠禱,或焚紙錢,禱祈福祐,近於巫謐,由是過承恩遇」。  

 此風

 俗也傳到北方少數民族地區,遼國於每年十月在太祖葬地木葉焚燒紙錢:「十月內,五京進紙造小衣甲並槍刀器械各一萬副,十五日一時堆垜,帝與押蕃臣僚望木葉山奠酒拜,用蕃字書狀一紙同焚,燒奏木葉山神雲寄庫,國語呼此時為達勒噶喀。  」「十月,將小紙衣甲、

 像生、槍刀、器械,望木葉山寄庫,呼為達勒噶 喀。  」「達勒噶喀」是契丹語,意為“焚燒”,其實是燒紙甲以祭祀先祖,不一定就是燒寄庫,劉長東認為將“達勒噶喀”理解為寄庫是漢譯「格義」式的翻譯是很有見地的。  

 洪邁《夷堅志》記載了當時民間受生寄庫信仰燒賽冥錢的情況:「鄂渚王氏,三世以賣飯為業。 王翁死,媼獨居不改其故。 好事佛,稍有積蓄則盡買紙錢入僧寺,如釋教納受生寄庫錢。 素不識字,每令爨僕李大代書押疏。 媼亡歲餘,李猶在灶下,忽得疾僕地,不知人。

 經三日乃蘇。 初為陰府逮捕去,至廷下,見金紫官員據案坐,引問鄉貫姓名訫,一吏導往庫所,令認押字。 李曰:『某不曾有受生錢,此是代主母所書也。  ’吏復引還,金紫者亦問,李對如初,曰:『汝無罪,但追證此事耳。 汝可歸。  』既行,將出門,遇王媼與數人來,李見之再拜,媼大喜曰:『荷汝來,我所寄錢方有歸著,汝□到家日,為我傳語親戚鄰裡,各各珍重。  ’遂復生,時幹道七年三月也。  「13從這段資料看,虔誠信仰受生寄庫的王媼不識字,與 A-32 抄本主人一樣為下層民眾。 每一次燒寄庫都要“書押疏文”,即 A-32 經文後所附寫明地址的牒文,這種牒文是燒寄庫的憑證,死後可核對文牒,領享冥財。 這其實是民間契式的模仿。

 受生寄庫信仰在下層民眾中較流行,當時士大夫對這種燒受生寄庫錢持一種批評態度:

 「其所說為福可以冥財禱而得,為罪可以冥財賄賂而免,神物清正,何其貪婪如此?原其初意亦只是杜撰以誘人之為善,而恐懼人之為惡耳。 野夫賤隸以死生切其身,故傾心信向之,然此等皆是下愚不學之人。  」14正如陳淳所言,受生寄庫信仰者多為所謂「野夫賤隸」、「下愚不學之人」的下層民眾。正因為這種和正統佛教教義有差異的信仰在民間非常流行,佛門內也有人對此批評:“遍覽藏經,即無陰府寄庫之說”,“譬如有人,不為君子之行以交結賢人君子,乃寄錢司理院獄子處,待其下獄,則用錢免罪,豈不謬哉!  」15宋代士大夫專門上書要求禁焚紙錢,指出鑿紙為緹錢,焚以邀福,於典無據,而且「南畝之民轉而為紙工者,十且四五,東南之俗尤甚焉。  」16可見當時民間焚紙錢風俗之盛,以至士大夫認為其妨農而乞禁。

三、《佛說壽生經》考源

 《佛說壽生經》是宋代流行的偽經,其中夾雜了佛、道二教和民間信仰的成分,體現了民間宗教在實踐中信仰雜糅的特質。

 1.受生、寄庫與道教「籌算」說佛教在民間信仰實踐中其實大量雜入非佛教的成分,唐宋偽經通常是儒佛道三教交融的產物,黑水文獻手抄本《佛說受生經》就受到道教的影響,受生、寄庫與道教「籌算」說關系密切。  「籌算說」是道教的傳統觀念,認為有神明管理主宰世人生命命運、壽夭窮通的“算”,為善增算,長壽富貴;為惡減算,算盡人亡。 早期道教經典都有這種觀念,《太平經》:「天遣神往記之,過無大小,天皆知之。 簿疏善惡之籍,歲日月拘校,前後除算減年,其惡不止,便見鬼門」;葛洪《抱朴子·微旨》亦記載:「天地有司過之神,隨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算,算減則人貧耗疾病,屢逢憂患,算盡則人死」。這種觀念甚至可以上溯到《墨子》所說到「鬼察鬼罰」。 可見「籌算說」是中國固有的一種信仰,對中國的文化心理有很大塑造作用。

 壽生寄庫觀念與「籌算說」相關,同樣是神明在監督計算,只是內容有了變化,從監督計算「籌算」的增減變為了監督計算「冥財」的增減。  《佛說壽生經》認為人在冥府借了本命受生錢才能投胎為人,故世人皆應償還冥府的受生錢,還清以後可得富貴長壽,若不還則有十八種橫死。 還清後還可以繼續燒紙錢存在冥府錢庫中,以備死後享用。 這樣,善惡籌算加減在宋代一變而為陰間冥財欠負、償還,但道德化的超自然資源(算或冥財)主宰人的命運生死,冥冥中有神明主宰算計、薄記分明的觀念卻是一脈相承的。

 2.《佛說壽生經》與道教文獻與民間信仰

 《佛說壽生經》前有序分,中為經文,後有流通分,是標準的佛經結構。 但序分中行文頗似敦煌遺書中道教受經盟誓文。 這種文體遵循一定的“書儀”,格式相對固定,歸納起來一般有懺悔溺世、緣起主旨、妄傳之戒、立誓奉持幾個部分。 二者相比較,發現除順序略有不同外,結構措詞都有相近之處。 例如敦煌遺書 p.2417 索棲岳受經盟誓詞中懺悔溺世,「既耳目貪於聲色,身心染於榮寵。 常在有欲,無由自返」。接著就講《老子道德五千文》經文的緣起主旨;《佛說壽生經》序分也是一段懺悔溺世,「四居幻化之中,得處人倫之內。

且夕(昔)以六塵,牽攣役”,然後講經文緣起主旨。這些措辭實際上都是當時相關書儀的套話,佛道二教都在用,唐宋民間對此耳熟能詳,推想偽造造作者對這些民間書儀是很熟悉的。

 道教也有壽生寄庫的經典,如《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此經稱:眾生皆於地府向所屬冥司借貸祿庫受生錢,受人身之日,付清借貸者,為人富貴;負欠冥司者,在世窮乏,皆是冥官尅陽祿填陰債使然。 又稱:燒還祿庫受生錢者,得三生為男子身,若負欠冥司受生錢財,在世不還,更相詔妄,死入地獄,萬劫方生畜獸身。 又言十二生肖生年所屬庫曹官姓及受生錢數,若能燒還本屬庫分者,即得現世獲福,來生永無苦難。  又如《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稱:應向五斗星君、本命元辰許本命錢,錢數多少,納入何庫,依此燒醮足了,別無得欠,即得現世安樂等等。  

這些可能都是產生於宋元時代的民間道教經典,內容與 A-32《佛說壽生經》大致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俄藏黑水文獻 TK108V 抄寫在《佛說阿彌陀經》背面的一段文字,有殘損,整理者將其命名為《陰騖吉兇兆》,其中有“上有神弓三張,聖箭九支”,“福業樹上取神弓”,“若射得長命者三”,“若射得西方”,“珍重感賀註生財祿”,“[冥]司壽生身價伯文”等文句,細繹其中有兩個主題,一為壽生,一為神弓聖箭。 對照《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此經一則稱“當得人身之日,曾於地府所屬冥司借貸祿庫受生錢財”,勸人償還冥司受生錢;二則稱天尊「賜寶樹一株,付與豐都北帝,植於冥京,明查眾生善惡果報。以聖箭三支,神弓三張給與得生人身男女,將此弓箭望寶樹而射,射得東枝得官爵長命身,射得南枝得延年康健身,射得西枝得富貴榮華身,射得北枝得貧窮困苦身」。若償還祿庫受生錢,天尊以神力護持,無使中北枝;若不還,則自然果報射中北枝。  這與 TK108V《陰驃吉兇兆》的兩個主題正密合,而且連「神弓」、「聖箭」的用語都相同,所以可知《陰驃吉兇兆》原來是一部道教受生經,或可直接擬題為《道教祿庫受生經》。

 A-32 抄本中的神祇也體現出民間道教多神雜糅的特點,經文中有十大菩薩、諸星福曜、本命元神、家宅土地、十一曜星神、行年星、注祿星等神祇;經後牒文所列神祇有本命星官、天曹真君、地府真君、善部童子、惡部童子、宅神土地、五道將軍、家灶大王、水草將軍、本庫官、命祿官、福祿官、財祿官、衣祿官、食祿官、錢祿官。

 十一曜星神、行年星是唐宋時期熾盛光佛崇拜和星命信仰的產物。

 善、惡童子源自於道教記錄世人善惡的司命、司錄二神。 司命錄善,司錄記惡,「行之,司命注青錄;不可,司錄記黑文。 黑文者死,青錄者生。 生死名簿,在天明堂。 無道無親,唯善是與。  「善、惡童子成為中國地獄信仰中的重要角色,在唐宋地藏、地獄主題的繪畫、造像中皆能見其形象,如法國吉美美術館藏敦煌絹畫《地藏六道圖》、安岳石刻圓覺洞第84 窟地藏十王龕。

 五道將軍是民間信仰地府掌生死之神,「閻羅王者如人間天子,太山府君如尚書令錄,五道神如諸尚書」

 水草將軍即是水草大王,「世傳水草大王為金日磾」。  金日磾擅長養馬,曾為為武帝馬監,民間奉之為水草大王,成為畜牧業的守護神。 這種信仰反映了北方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寄託了水草豐美、六畜興旺的希望,正與抄本主人金國人的身份符合。

 宅神、土地是個地域的保護神,宅神是一家的保護神,《夷堅志》有一則故事:孝義坊土地神力拒天旨,保護坊中百姓免於瘟疫,26反映的正是這種信仰觀念。

 經末咒語:“天羅咒,地羅咒,日月黃羅咒,一切冤家利我身,磨河波若波羅蜜”,詞義俚俗,民間道教的痕跡很明顯。

 和 A-32《佛說壽生經》抄在一起的還有《陰司鬼限》和《推定兒女法》兩篇。 皆為俚俗的韻文:「陰司鬼限少人知,先以年命歲幹支。(推?)算常加一十七,在何宮內最相宜。

 旺相胎沒無餘憂,囚此病重也可憂。 就中休非兼逢鬼,便排軍馬付荒丘。 年記二十宜旺相,四十胎沒不須憂,六十胎沒應當差。 男嫌二八,女嫌三七。 古今留(茗?)乎,算(位?)都除盡,無(立?)畢死不須求。 價令丁酉生人,乙醜年,小運甲午,壬午月,壬申日受患,看其輕重 (後接十乾和地支六衝配數字、地支六沖陰陽六經燥濕等五行、十天乾配腑臟,從略不錄——作者按) 。  「這是以乾支旺相休囚等所謂寄生十二宮結合大小運來排八字的算術,「價令」以後是所附一則推命「習題」。  《推定兒女法》:「欲將懷孕定為雌雄,先以四十九數枝,便將產月加其內,次將王母五去除,天除一地,人除胎減,只男雙女可知,此是孫臏真妙法,莫遣凡人取自知。  」這些都是民間推命術,反映當時下層民眾的信仰特點,普通佛教眾的信仰實際上夾雜了大量民間的內容。 這些內容和《佛說壽生經》抄在一起,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壽生信仰及其信眾觀念世界的背景。

 綜上,《佛說壽生經》名義上是佛經,其實深受道教及各種民間信仰的影響。

 3.壽生寄庫觀念與唐宋流行的地藏信仰

 首先,寄庫錢可能源自於《閻羅王受記經》的「預修生七」觀念。  《地藏菩薩本願經》稱:

 「在七七日內,念念之間,望諸骨肉眷屬與造福力救拔。過是日後,隨業受報”,故人死後親人要為其作七七齋,“為修營齋,資助道業”,但其功德“是命終之人,七分獲一”。  「預修」也叫逆修,就是說在世之人就要作此齋,預修生七,以資冥福,《閻羅王授記經》述及預修十王七齋之功德,勝於死後七七齋,七分功德可以盡得。  預修生七的觀念可以自然導出在世時要燒醮紙錢,預存冥財,以利身後的壽生寄庫觀念。 在福建新發現的一群宋代民間在佛教文書中,與壽生會文牒《明道三年(1033)福建路建陽縣普光院眾結壽生第三會勸首弟子與施仁永齋牒》一起的還有預修生七的《皇祐伍年(1053)福建路建陽縣施仁永預修生七牒》,屬於同一信眾施仁永,他既勸結壽生,也逆修生七,顯示二者間關係密切。  

 其次,地藏信仰的重要經典《地藏菩薩十齋日》(敦煌遺書 S.2568),內容是在十個齋戒日下界的神佛名號、應當念誦的佛號以及所除罪劫,如:「十八日,閻羅王下,念觀世音菩薩,不墮劍樹地獄,持齋戒九十劫。  」這與《佛說壽生經》後附《告冥司許欠往生錢折看經品目牒》屬於同一類東西。  《告冥司許欠往生錢折看經品目牒》詳述六十甲子生人各欠冥司錢數、應當看經折錢的捲數、所納冥司庫號及曹官姓名,如「己醜,欠錢八萬貫,看經二十五卷,納第七庫,曹官姓週」。根據 A-32《佛說壽生經》:「貧窮之人,無錢還納,已轉《金剛經》亦令折還錢數。  」又《告冥司許欠往生錢折看經品目牒》:「當生年於冥司本命庫中許欠註生錢數,今得為人,不昧忠心,用伸醮還,金剛經一卷摺錢三千貫”,欠冥司註生錢可燒紙錢還債,若貧窮之人,也可以念誦佛經抵債。 據此,前文「看經」就是指諷誦《金剛經》。

《夷堅志》有類似故事:宗室善文向神殿借錢,十年後夢神討債,許以紙錢,不許,沉思良久,曰:「必無現錢歸,但誦《金剛經》,每卷可折一十,他無以為也。」覺後齋戒取經諷誦,得二百過,默禱以謝,後不復夢。  30以誦經抵神冥之債是當時一種流行觀念。

 四、從 A-32 文獻組合方式看壽生科儀與懺悔法A-32 除《陰司鬼限》、《推定兒女法》兩篇雜抄外,其餘部分的幾種文獻是一個整體,確切地說是壽生經的禮告解儀,是壽生信仰中與誦經結合在一起的禮告、燒醮儀式。 禮懺悔宗教實踐中的重要內容,若不從禮懺悔的角度分析 A-32,我們就無法準確理解文獻中各部分的關係,也不能深入了解其中的宗教意涵。 其結構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1. 敬禮三寶;

 2. 禮三身三世四方十佛;

 3. 禮舍利、寶塔、法藏、聖像、菩薩、聲聞等眾;

 4. 迴向發願,迴向對象從釋天、梵王、皇帝、太子、文武百官到三途六趣四生等;

 5. 志心懺悔;

 6. 說偈發願,“白眾等同諷演朝偈”,“六念”;

 7. 三皈依禮;

 (以上《演(寅)朝禮》)

 8. 懺悔:(《梁皇懺悔》);

 9. 誦經:(《佛說壽生經》);

 10. 燒醮:(《告冥司許欠往生錢折看經品目牒》,或擬題為《燒醮冥司壽生牒文書儀》)。

 當時的壽生信仰就是依照這個儀軌過程進行的,其中既有禮拜,又有懺悔、誦經、說偈、發願,又有具牒的燒醮儀式,其中的禮懺悔儀式是從當時佛教眾多懺悔法中直接搬過來的,如《 (寅)朝禮》,俄藏黑城文獻 A-8 是《寅朝禮》,抄在一起的還有《五方禮》,敦煌文書中 P.4597(22)、P.2692b、S.5645b 都是《寅朝禮》,其中的聯繫,限於篇幅,此處不作討論。

 A-32 末,整理者題為《告冥司許欠往生錢折看經品目牒》,其實是燒醮冥司壽生牒文書儀:

 奉填還,謹專獻上31本命星官、天朝真君、地府真君、善部童子、惡部童子、宅神土地、五道將軍、家灶大王、水草將軍、本庫官、命祿官、福祿官、財祿官、衣祿官、食祿官、錢祿官巳(以)上星官銀錢各一百貫文。 右某謹依 典,所有經疏銀錢,貫百分明,在錢明衣,頭怗不除,頭內有破損漏貫,並是打繡殼錢人之當,並乾燒奏人之事。 謹專獻上諸神百官,唯願燒醮已(以)後合家吉,四時無小小之災,八節有多多之慶。 虔成發稱謝之心願,早降吉祥之路,願表丹誠,府垂福祐。 今者聊備香茶酒果盤送,伏望領納照察,謹具奏(聞?),燒奏十二相屬本命錢,醮還冥責(債),所牒據南瞻部洲修羅管界大金國陝西路今月日狀告,伏為北斗星君為主,緣當生岸,於冥司本命庫中許欠註生錢數,今得為人,不昧忠心,用伸醮還,儀準聖/教,金剛經一卷折錢三千貫,謹舍血汗之財,專詣為自請看金剛經數,焚香並啟,轉誦金文,唯抒冥債,並列品目。 如後相人元欠註生錢貫文,納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並已數足,曹官曹納,杜弟□□收掌,□□□等所據□□□數折經寄庫等事並生在等事須牒冥司主者,到請照驗,判官分上歷消…

 《明道三年(1033)福建路建陽縣普光院眾結壽生第三會勸首弟子施仁永齋牒》,是壽生牒文的實體資料,可惜照片不清,文字無法釋讀,無法與 A-32 的牒文書儀比較。 受生寄庫齋戒會禮懺悔、燒醮結合的具體情況,我們也可以從明代汪必東的《愍惑賦》中了解到,汪氏從儒家的觀點反對這種「貯冥財以資鬼用」的做法,但從他的描述中我們可以了解受生齋會的過程和細節。

 首先是齋會道場的佈置:「運薪採木,貨豆易麻,料菜理果,釀酒焙茶,黍粱布帛,筆札丹砂,下及器具,靡不羅爬。 逮夫緇黃至止,華採嚴莊,祥旙遠樹,諭榜高張”,果品供養,一應俱全;張榜掛幡,場面盛大。 燒醮所用紙錢、銀錠、衣裳等羅列紛紛:「鑿楮為錢,編竹為箱。 錠以金銀,繪以衣裳。 羽羽焉,鱗鱗焉,青紅黛白,費不知其幾千萬張。  」

 二是齋會場面:「於是鋪陳怪象,羅列堂廊。恍臨玄帝,儼見竺王。焚香裊裊,列炬煌煌。 奏鐃鼓之法樂,開偶之戲場。 哄謎談於上界,羅禮拜於下方。 駭比鄰之耳目,走男女之交相。 爰鐘鳴而鼎食,或三喲而七光。  「有焚香、誦經、懺悔儀式,並伴以講因果、地獄的傀儡戲。

 三是齋會的消耗費用:“忍百日之經營,付一火之災殃;並數年之蓄積,傾二氏之槖囊。”

 齋戒會費用龐大,「二氏」是指佛道兩教都有人從事這種受生齋會,和尚、道士從中斂財不菲。 齋戒會後信眾的心理滿足:「彼終迷而不悟,反得意以揚揚。謂寄泉貨於冥府,謂佈福果於幻方;謂錢神死可以資食,謂紙灰死可以禆裳。  」

  綜上,俄藏黑水文獻 A-32《佛說壽生經》與 TK108V《陰騖吉兇兆》都是與民間壽生信仰有關的寫本文獻,為我們了解當時北方地區民間宗教提供了珍貴的資料。  A-32 是訂在一起的一個抄本,其中包含的幾種文獻其實是一個整體,是壽生信仰的禮懺悔儀,所以 A-32整個抄本應擬題為《壽生經禮懺悔者》。 而 TK108V 原題《陰驃吉兇兆》,其實是道教受生經,或當擬題為《道教祿庫受生經》。


2024年1月8日星期一

 

佛道《受生經》的比較研究

(下)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 研究員)


接上文

四、佛道兩教《受生經》的關係問題

前文已述,佛道兩教均創作出自己的《受生經》(《壽生經》)。那麼,他們之間的關係如何:二者的思想內涵有無聯絡,孰早孰晚,誰影響了誰?對於上述問題的解答,由於文獻不足徵,導致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目前恐難有定論。

(一)有關佛道《受生經》成書先後的爭論

有關佛道兩教《受生經》的成書先後以及誰影響了誰等問題,學界爭論不休,大致可分為兩派截然不同的立場:一種觀點認為道教《受生經》的編撰早於佛教,《佛說壽生經》是受道經影響而產生的,以蕭登福為代表;一種觀點認為佛教《壽生經》略早於道教,以侯沖為代表。

蕭登福在論述《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的撰寫年代時說:“寄庫乃是預修的一種……因而此經應撰寫於藏川《十王經》倡導預修生七之後;再由唐末杜光庭《道教靈驗記》所載張郃、成都馮氏及邛州張其夫等焚化紙錢事,知紙錢寄庫說在唐末已存在;所以此經的撰寫年代,至遲應在中唐或唐末,推斷它更可能是撰成於唐中葉。”[150]進而又分析《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時說:“此經所言世人積欠冥府的庫銀及受生錢,與上述《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所講者不同。二經年代亦不能斷定孰先。疑此二經或當是同代的作品,由於未能見到對方所撰經,所以在所欠的錢數上,各自論述,無法相同。果如此,則此經亦當撰成於中唐或唐末。”[151]嗣後,蕭登福又將此二經的造作時間前推,認為其撰寫年代“至遲應在中唐或唐末,推斷它更可能是撰成於隋唐之際。”[152]蕭氏將兩部道教《受生經》的成書年代判定為中唐或唐末甚至隋唐之際,其依據有兩點:(1)寄庫屬於預修性質,其肇始當在藏川《十王經》倡導預修生七之後。這一點是沒錯的,然僅能說明《受生經》的創作時代不會早於初唐,不能確指始於何時。(2)唐末五代杜光庭撰《道教靈驗記》卷十五《齋醮拜章靈驗》“張郃奏天曹錢驗(邛州成都奏錢事附)”條收錄的三則“奏錢”故事,蕭氏認為是紙錢寄庫說在唐末已存在的力證。前述三例故事中,有兩例(即第一例和第三例)是陽世中人受已故親屬的囑託向天曹奏送紙錢,第二例則以死而復生者在冥司中見聞來佐證“收貯玉局化所奏錢”的天曹庫確有其事。然而,上述事例均與“寄庫”無涉。故事中的兩位主人公“奏錢”(焚化紙錢)並非出於還錢納庫之目的,其所“奏”之錢亦不屬於受生錢、寄庫錢。在第一例故事中,成都張郃應亡妻的要求“就玉局化北帝院天曹庫中送納”紙錢,乃係為了償還宿債,起因是鄰家馮老人父子在冥中追討“差赴軍前”寄存張家的物品,天曹裁斷張妻“陪錢三千貫”。第三例故事中,邛州臨邛張氏遵照亡夫的指示,“就玉局化北帝院奏北斗錢二百千”則用於賄賂冥吏,以便其夫“於天曹計會”,解免其子“為里正”的官差。而“焚化紙錢”的這兩種用途,在唐代志怪小說中屢見不鮮。杜光庭採擷、編撰本條“靈驗記”時,無疑是承襲了以往同類作品的敘事手法、情節建構和創作風格。[153]但與純粹的文學作品不同,杜光庭在敘述中有意增添了道教的內容,強化了宗教色彩。我們認為,焚紙錢之風盛行,是受生寄庫信仰產生的前提條件。唯有紙錢祀鬼的做法廣為世人接受,紙錢寄庫信仰才能得以產生和流傳,但切勿將焚紙錢簡單等同於寄庫,二者性質不同,儘管寄庫通常藉助焚化紙錢的方式來完成,但焚紙並非都是寄庫。前述《道教靈驗記》三則故事僅能反映出蜀地民眾及道觀中盛行燒紙錢的做法,卻無法證實寄庫習俗的形成,更不可據此研判道教寄庫在晚唐以前業已產生。對於《佛說壽生經》(《卍續藏經》本),蕭登福認為該經“依託神怪以說經的寫作方式”和唐代不空譯《毘沙門儀軌》所言“假借玄怪的手法相同,因而疑此《壽生經》亦應是唐人依託。至於此經的撰寫年代,由於經序所言有十二相屬下生為人,先於冥司各借壽生錢等,與道藏《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所言相同,顯然是承襲道經所說的而來”,[154]“經中說《壽生經》又名《受生經》,更明顯的說明瞭道佛兩者的關係。因而此經的撰寫年代,應在《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之後;而此三經也應都是中唐前後期的作品。……《佛說壽生經》雖假借佛說,來說壽生錢的用途,實者,壽生錢與印度無幹,亦與佛教無幹;壽生錢之稱,當是出自道流,化為民俗,而被當時佛徒竊取民俗之說,杜撰成經。……此經雖名為佛經,稱之為‘佛說’,但紙錢祈祭,實出自道教,而經中所言,亦多道教名相”,[155]並臚列“魂魄”“龍神土地”“本命星官本命判官”“十二相屬”四個詞彙予以論證,“綜上所述,《佛說壽生經》中充滿了道教名相,並且以闡揚紙錢——壽生錢,用紙錢來薦冥救亡為宗旨;所以事實上,此經雖稱之為佛經,借佛與阿難問答來敘述,實者與道經無異。此經受道教影響極深,而經文的形式也與傳統常見的佛經略別。”[156]上述論斷頗顯草率、武斷,缺乏說服力,且存在幾點嚴重失誤:(1)蕭氏所論僅以《卍續藏經》收錄的晚出《壽生經》為討論物件,並未關注到更古老的俄藏黑水城文獻中的金代抄本和《嘉興大藏經》中的《諸經日誦集要》(卷中)本。材料掌握上的不全面,必然導致觀點的片面性和論證的不充分。(2)《卍續藏經》本《壽生經》“依託神怪以說經的寫作方式”與唐不空譯《毘沙門儀軌》“假借玄怪的手法相同”,此不足以成為“《壽生經》亦應是唐人依託”的充分證據。因為,類似依託神怪敷衍經文的做法,並非唐時專利,唐以前有之,唐以後亦不乏見。(3)《佛說壽生經》序文中談到十二相屬下生為人先於冥司各借壽生錢的說法,與兩部道門《受生經》所言相同,並不能說明前者“顯然是承襲道經所說的而來”。在沒有確切弄清楚孰先孰後的情況下,僅憑某些說法的相似性就單方面推定佛教抄襲道經,是十分武斷的。更何況,“十二相屬”(十二生肖)的說法早已深入人心、廣為流傳,遂成為一種民俗觀念而深刻影響了佛道二教,故不能簡單以“十二相屬”來甄別宗派之歸屬。第四,《佛說壽生經》中談及《壽生經》又名《受生經》,更不足以證明佛教抄襲道經。因為“受生”與“壽生”二語混用的現象,在佛教、道教及民間宗教中都存在。(4)“魂魄”“龍神土地”“本命星官本命判官”“十二相屬”等語辭並非道教專有,這些帶有濃鬱民俗色彩的觀念,已滲透到佛教、道教及民間宗教等不同思想體系中,乃至成為他們共同認可的識見。因此,不能因為《佛說壽生經》中出現上述詞彙,就認定其受到道教的影響。

在佛道兩教《受生經》的關係問題上,侯沖駁斥蕭登福所持《佛說壽生經》深受道教影響的看法,轉而強調佛教《壽生經》對道教的影響,認為道教《受生經》是在接受佛教影響並模仿《佛說壽生經》基礎上編撰出來的。[157]他提出的論據主要有三點:(1)“從佛、道二教意旨來看,道教唐代以前是將人的受生與精氣神,與天相提並論,似不如佛教宣傳六道輪迴受生更接近《受生經》冥道受生說”;(2)“從經文外在形式看,道教《受生經》結構完整,將十二相屬內容納入經文中,表現得較為成熟,而佛教《受生經》結構鬆散,‘壽生’和‘受生’混用,顯得不夠成熟,故佛教《受生經》的出現似稍早。”(3)“圍繞道教《受生經》出現了一系列的科儀和儀式,從中同樣可以看出佛教《受生經》的影響。” [158]最後,侯沖提出結論:“道教似在接受佛教影響並模彷彿教《受生經》的基礎上編撰出道教《受生經》的。由於道教的旨趣在修仙而不是度亡,故道教《受生經》雖然模仿了《佛教受生經》,但未像佛教《受生經》一樣提及為亡者填還得事。”[159]姑且不論結論的正確與否,單就上述論證而言,侯沖的考訂是存在問題的。準確的說,上述三條論據均較為牽強、沒有說服力,不足以支撐其觀點。下面,我們逐條辯駁之:第一條中,侯沖認為唐以前道經中將人的受生與精氣神及天相提並論,“至於道教的人受生與冥界有關的說法,似在《受生經》中才出現”。[160]這一說法太過武斷。魂魄說是中國古人的傳統觀念,道教創立後將其援入並予以宗教化改造,逐漸分化出天堂和冥界觀念。早期道書《太平經》中“命籍”“承負”“土府”“復生”等說法彰顯出二者的辯證統一,但尚未涉及轉世、投胎等內容。[161]六朝以後,道教採納佛學輪迴觀念而建構出自己的冥界轉世說,從而出現天界受生與冥府受生二說並存的現象。譬如,北魏寇謙之《老君音誦戒經》有云:“老君曰:男女道官,濁亂來久。有作祭酒之官,積勤累世貪濁。若身化領求復經數餘載,贓錢逋說,貪穢入己,此是前造,詐言經律。此等之人,盡在地獄。若有罪重之者,轉生蟲畜,償罪難畢。”[162]又云:“若有不慎之人,所居止土地真官,注氣靖治,典者使者,當自校錄,吾與之災考,死入地獄。若輪轉精魂蟲畜豬羊而生,償罪難畢。”[163]由此看來,侯沖提出的道教冥界受生說似在《受生經》中最早出現的判斷是不正確的。第二條中,將“十二相屬”內容納入《受生經》中並非道教專利,俄藏黑水城金代抄本及明《嘉興藏》本《佛說壽生經》亦然。而“壽生”與“受生”混用的現象也非佛教專有,道教亦然,如道書中既有《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等稱謂,又不乏可見“九天金籙無量壽生神君”“天曹掌六十甲子壽生真君”“設壽生醮”“天曹壽生幕”等措辭。因此,二詞的混用不足以成為判斷文字成熟與否或孰早孰晚的標誌。關於第三條,侯沖未提供任何佐證材料,亦未進行論證,僅雲“由於本文不是佛教與道教齋供儀式的比較研究,故不再作展開。”[164]概言之,儘管侯氏眼光明銳、見解獨到,然其論證不嚴密,提供的佐證材料也經不起推敲,立論尚有可商榷之餘地。

在受生寄庫信仰的起源問題上,有學者認為是道教影響了佛教,也有人認為是道教抄襲了佛教,爭論不休,糾纏不清。其實,我們不妨跳出以往的思維定勢,換個角度思考:佛道兩教的受生寄庫信仰或許有共同的思想源頭,亦即在民間宗教、巫覡傳統、鄉間俚俗等多種因素的共同刺激和推動下,二教順應時代潮流和信眾需求而及時做出的調整和改變。若就這一點來看,受生寄庫更像是一種民間習俗,而非純粹的宗教儀式。或者說,經過宗教化改造後的佛道受生寄庫信仰,仍難以沖淡其先天固有的社會民俗之底色。

(二)佛道兩教《受生經》的思想異同

佛道兩教《受生經》的思想淵源比較接近,某些觀念具有相同或相似性,但亦不乏明顯的差異性。下面,我們就前述五種《受生經》的思想異同略作分析。

1.經書的創作與傳授

遵照宗教經典的編撰慣例,佛道兩教亦將《受生經》的創作追溯到各自教派內的某位神尊,藉此增強其合法性和權威性,推動《受生經》的神聖性建構。但不同版本經書所依託的物件各有不同:《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託言靈寶天尊演經說法,《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假借太上老君敷演經文。黑水城本《佛說壽生經》假託佛陀演經說法引出經文,嘉興藏本和卍續藏本《佛說壽生經》雖保留了佛陀與阿難問答的形式,但開篇以唐玄奘法師西天取經為背景展開的。

2.誦經折納的觀念

若貧窮之人無力償還受生錢,可通過持誦某部經典的方式來折抵冥債。有關誦經折錢的說法,在佛教《壽生經》中比較常見。近年公佈的“北宋明道二年普光院眾結壽生第三會燒賽冥司壽生錢會齋牒”中雖有“請僧轉《壽生經》十卷”之內容,但並未明確言及是否折算本命錢。[165]黑水城本《佛說壽生經》雲:“貧窮之人無錢還納,已轉《金剛經》,亦令折還錢數。”[166]並明確指出:“(轉誦)《金剛經》一卷,折錢三千貫。”[167]入藏本《佛說壽生經》亦云:“教看《金剛經》《受生經》,能折本命錢,為秖證經力甚大。”[168]然而,誦經折錢的說法卻並未被道門中人廣泛接受,《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及明《道藏》收錄的各種寄庫醮儀疏文均未見到此類說法,此說僅見於《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中,如前引文雲:“若有男女生身果薄、無力章醮,可於本命之日,請正一道士,或一或二或三或五,或於宮觀、或就家庭,持誦《五斗金章寶經》,或以自願持諷,每誦一遍折錢一萬貫文。”[169]這裡明確指出持誦《五斗金章寶經》一遍,可折受生本命銀錢一萬貫文。據此,我們或許可推測:《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吸收和採納了當時佛教中流行的誦經折錢之說法。這也從側面反映出《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的第二部分內容(亦即出現誦經折錢說法的後半部分),當係晚出。

值得注意的是,黑水城本《佛說壽生經》以持誦《金剛經》(又稱《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作為折抵受生本命錢的依據,嘉興藏本在此基礎上又增添《佛說壽生經》,此係新說。那麼,為何黑水城本僅以《金剛經》為衡量標準,嘉興藏本則將《壽生經》與《金剛經》並提?我們認為,黑水城本反映的是還錢納庫信仰的早期階段,此時《佛說壽生經》造作未久、影響有限,其流傳或僅侷限於部分地區,未能輻射全國,亦未獲釋門及信眾的廣泛接受,尚不足以“挑起大樑”。在此情況下,《佛說壽生經》的編撰者以久負盛譽、流傳甚廣的《金剛經》權作代替,實屬明智之舉。到明朝,焚納受生寄庫錢的信仰已深入人心,《壽生經》的地位和影響也得到極大提升,如收入《嘉興大藏經》即是明證。有鑑於此,改編者將《壽生經》列在《金剛經》之後、作為折納誦經的選項之一,亦在情理之中。

3.預存寄庫的思想

佛道《受生經》均旨在強調填還受生本命錢(即償還投胎時欠下的冥債),並未有預先存納錢財以待死後在冥界領取享用的寄庫思想。後世流行的寄庫信仰則將填還“受生錢”與存納“寄庫錢”合而為一、同時演行,此一轉變或發生在南宋時期。譬如,南宋沈氏撰《鬼董》(卷四)收錄一則“信庸僧寄庫之說”的杭州楊嫗焚寄冥財的故事,就反映出預存寄庫錢財的思想,如謂:

杭有楊嫗,信庸僧寄庫之說,月為一竹簍,寓寘金銀而焚之,付判官掌之。判官者,取十二支之肖似為姓,如寅生則黃判官,醜為田,未為朱,亥為袁,卯為柳,戌為成之類。所謂十王者,亦歲有賂。久而嫗死,女夢其來,如平生,衣飾十倍生時。自言我富不可勝計,但積資而無人守之,當多為明器惠我。與女遊大官府,望殿上十人環坐,儀衛尊嚴,曰此十王也。我以生前功德,故能出入其後宮。又曰近以萬緡買宅,行將遷矣。女請觀之,則以女未當死,不可往,遂寤。識者多不然之。[170]

此外,《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卷三一三《文檄發放品(預修黃籙用)·正發牒劄》收錄的“受生寄庫錢合同牒”對預存寄庫的做法亦有清楚表達,如謂:“今齋主歸命宸極,所期此生今世安樂無虞。爰發誠心,依本經所載,某甲子生人,元借過某判官庫中錢若干貫,來還謹照數目,一一填償了足外,更外化經文通券珍財,寄納庫中,全擬異日取索受用。”[171]值得注意的是,佛道《受生經》均未涉及預寄冥財的思想。我們推測,預存寄庫冥財的思想,當晚於佛道《受生經》的出世,此係還納受生錢信仰在民間傳播過程中的衍變,因迎合世俗民眾的心理需求而得以推廣,並隨著影響力的擴大而反過來影響了佛道教。前述“受生寄庫錢合同牒”即是明證,藉此證實宋元道教寄庫醮儀已採納預寄冥財的說法,且付諸於科儀實踐。

4.冥債的名目與金額

《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談到陽世中人出生時就先天地背負著兩筆債務:其一是投胎前向所屬祿庫借過的受生錢,其二是投胎時所許本命元辰的錢財,這兩筆款項的總和就是其所需償還的欠債。《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則認為生人的欠債僅有一筆,即受生時所許本命銀錢。《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以生年所值地支為依據,逐一臚列受生時所欠祿庫受生錢財的數額——最少者為9千貫、最多者為28萬貫,以及受生時所許元辰錢財的數額——最少者為1千貫、最多者為1萬貫。《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以生年天干為依據,敘述受生時所許本命銀錢——最少者為3萬貫文、最多者為12萬貫文。

三種版本《佛說壽生經》亦認為生人的欠債僅有一筆,即本命受生錢,如黑水城本雲:“南贍部州眾生,受生來時各於十二相屬五等庫下,借訖本命受生錢數。”[172]入藏本雲:“南贍部洲生下為人,先於冥司下各借壽生錢。”[173]《佛說壽生經》皆以六十甲子紀年為依據,逐一臚列出受生時所欠錢數:最少者為二萬二千貫(黑水城本)或二萬三千貫(嘉興藏本),最多者計有二十八萬貫。不過,除了悉數償還受(壽)生錢外,佛教的慣例做法是還會額外支付一些錢財,或作為“經腳”,或作為奉獻給相關神祇的禮金。譬如,近年公佈的“北宋明道二年普光院眾結壽生第三會燒賽冥司壽生錢會齋牒”[174]疏文中除了還納“冥司壽生錢”外,還特意提到“銅錢十文充經腳”,亦即備有十文銅錢給冥界中負責傳遞文書和搬運庫錢的差役鬼吏作為賞錢(跑腿費)。這一做法在佛道《受生經》中未曾見到,不排除是源自民間信仰的薰染。此外,黑水城本和嘉興藏本《佛說壽生經》“疏文”均談到功德主除了足額填還受生本命錢外,還需另行支付一筆錢財用於上獻給諸路星官(黑水城本中凡計有十六位/條神祇聖號,嘉興藏本計有十七位/條),並且明言“已上星官,銀錢各一百貫文”,[175]亦即需要額外焚納一千六百貫文或一千七百貫文。

5.“受生”與“壽生”的措辭差異

“受生”與“壽生”在佛道二教中經常是混用的,若嚴格說來,“受生”當係本義、實指,“壽生”乃為音借、美譽。相對而言,道教更偏愛於“受生”一詞,佛教經典則多採用“壽生”。這從佛道兩教《受生經》的題名上即可得到佐證,兩部道門經典《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和《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皆以“受生”命名,三種《佛說壽生經》均以“壽生”冠名,這似乎暗示了宗派上的分野。儘管佛道二教在經書的標題命名上貌似涇渭分明,但實際上內文中及諸多場合仍將“受生”與“壽生”混雜並用。譬如,明《道藏》中除了頻繁使用“受生”措辭外,亦反復出現“天曹壽生醮神位”“天曹壽生幕”“九天金籙無量壽生神君”“天曹掌六十甲子壽生真君”等稱呼。佛教經典則經歷了一個措辭上的變化:早期的黑水城本內文中大量存在“壽生”“受生”二詞混用的現象,嘉興藏本及卍續藏本已基本統一稱作“壽生”。這說明,《佛說壽生經》的完善和定型是一個逐步走向規範化的過程。

6.文字的交融與雜糅

俄藏黑水城文獻TK108V抄寫在《佛說阿彌陀經》的背面,殘存計20行,整理者命名為《陰騭吉凶兆》。[176]現對其內容加以釋讀,並保留原文格式抄錄如下:

及星官各主位者……

本命星官、本命元神、天

地府真君、善惡二童子

當居土地、五道將軍……

命祿官、衣祿官……

財祿官、注……

上有神弓三張、聖箭九隻

福業樹上取神弓……

者夜食少

若射得長命者,三

得短命者,壽命不長……

家主掌分配,眾生……

方,壽得長。若射得西方,壽

司生壽錢填還□□。若……

者得長命,三世富貴,福祿□

珍重感賀,注生財祿

司壽生錢賈伯文……

命日相屬□。若於納……

分明,合同寫狀兩……

身名到冥司日照……

上述經文雖然殘缺嚴重,然覽其大意,不難看出,其討論的主題乃係圍繞填還壽生錢而展開的。其中,前半部分提及的“星官各主位者”“本命星官”“本命元神”“地府真君”“善惡二童子”“當居土地”“五道將軍”“命祿官”“衣祿官”“財祿官”等,與黑水城本及嘉興藏本《佛說壽生經》有相似之處。後半部分談到“神弓三張、聖箭九隻”“福業樹上取神弓”“若射得西方”云云,則與《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所言十分契合。韋兵據此認為,“可知《陰騭吉凶兆》原來是一部道教受生經,或可直接擬題為《道教祿庫受生經》。”[177]我們部分贊同韋兵的觀點,將俄藏黑水城文獻TK108V抄本定名為《陰騭吉凶兆》顯然是不合適的。但若將其判定為“一部道教受生經”或“擬題為《道教祿庫受生經》”,則未免有些武斷。從殘存的內容看,TK108V抄本應是將《佛說壽生經》和《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混雜抄錄在一起的。或者說,TK108V受到佛道兩教的共同影響,其思想雜糅了佛、道及民間信仰的因素。

五、結 論

佛道《受生經》認為,世間中人在投胎生人之時,乃於地府冥司處借貸了一定數額的受生本命錢,唯有償還這些冥債,才能獲得今生及來世的福報。在此基礎上,嗣後又衍生出預存錢財以備死後在冥界領取的寄庫思想,遂使填還與存納合而為一,並盛行於宋元以降的庶民社會中。

從目前掌握的材料看,佛道兩教《受生經》的編創及寄庫信仰的產生不會早於北宋初期。《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和《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是明《道藏》中僅見的兩部受生文獻,是道教還錢納庫信仰及其儀軌的理論基礎,充分體現出道門受生思想的鮮明特色和豐富內涵。這兩部經典在核心理論、具體觀點及操作細節上存有差異,說明其造作當各有來源。三種版本的《佛說壽生經》彼此間顯示出明顯的繼承關係:黑水城本是《佛說壽生經》的早期形態,具有重要的文獻學價值,亦係後兩種版本的母本,從內容結構看,嘉興藏本、卍續藏本均未脫離黑水城本之藩籬。嘉興藏本是在黑水城本的基礎上改編的,卍續藏本是嘉興藏本的一個節略本。黑水城本代表《佛說壽生經》的成熟,嘉興藏本則是後世流傳的定型本。上述版本的演變軌跡見證了《佛說壽生經》逐步規範化、世俗化的過程,及其為迎合社會民眾而做出的適應和調整。事實上,佛道《受生經》的編撰和定型,經歷了一個長期的演變過程。期間,佛、道教及民間信仰的不同理念得以交融、雜糅在一起,刺激和推動了《受生經》的文字造作及受生寄庫法事的誕生,極大地迎合了社會民眾的信仰需要。因此說,《受生經》應是集體創作的結果,是信眾心理訴求的體現和反映,寄託了人們對來世美好生活的渴望。


佛道《受生經》的比較研究

(中)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 研究员)

内容摘要

《受生經》,又作《壽生經》,是佛道兩教共有的經典,也是填納寄庫法事的思想基礎和文獻依據。迄今為止,我們蒐集的各類《受生經》文獻,大抵可劃分為道教類和佛教類兩種。兩部道教《受生經》收入明《道藏》中,分別是《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佛教計有三種版本《佛說壽生經》,分別是:俄羅斯藏黑水城文獻中編號“俄A32”的金代抄本《佛說壽生經》,《嘉興大藏經》著錄的《諸經日誦集要》卷中《佛說壽生經》,《卍續藏經》收錄的《佛說壽生經》。上述五種《受生經》的文化淵源比較接近,某些觀念具有相同或相似性,但亦不乏明顯的差異性。本文從文獻學角度入手,著眼於佛道兩教《受生經》的理論內涵及文本結構,對其思想的異同性展開分析和論述。

接上文

三、《佛說壽生經》的思想源流與版本異同

迄今為止,《佛說壽生經》共計有三個版本系統:(1)俄羅斯藏黑水城文獻中編號“俄A32”的金代抄本《佛說壽生經》(簡稱“黑水城本”);[92](2)《嘉興大藏經》著錄的《諸經日誦集要》卷中《佛說壽生經》及中國國家圖書館收藏的兩個明刊本(簡稱“嘉興藏本”);[93](3)《卍續藏經》收入的《佛說壽生經》(簡稱“卍續藏本”)。[94]下面,我們對上述文獻的內容略加梳理和介紹。

(一)黑水城本

黑水城本《佛說壽生經》是目前發現最早的佛教《壽生經》文獻,係為金代抄本,其內容計由五部分組成:佛說壽生經序、佛說壽生經、延壽真言、十二相屬、疏文。

1.佛說壽生經序

序言篇幅短小,總計不足150字,開篇所云“人生在世,陰司所注”[95],意思是說:世俗中人的福壽夭禍,其實早在投胎時就在陰司中注定了。隨後,序言極力渲染《佛說壽生經》的神奇效用——“授持者福祐加臨,讀誦者永除災障”[96],並精煉概括經文的核心內容:生人在投胎時就欠下冥界本命受生錢,其錢數依據十二相屬而有所不同。若今生足額償還欠債,死後仍可轉世為人,享受安樂、不染疾苦。若現世不償還這筆冥債,死後將墮落陰間、投生惡道,即使歷經輪迴而獲生為人身,亦難逃貧窮潦倒、痛苦艱辛之命運。最後,序言指出“轉經摺還”(即誦經折抵本命受生錢的做法)是佛祖憐憫貧苦眾生而創造出來的妙法。

2.佛說壽生經

這部分內容是經書的正文和主體,開頭以佛經中的慣用語“如是我聞”引出佛陀演經說法的場景:“佛在毗耶離城音樂樹下,與八千比丘、諸菩薩、四眾等說利益法門。”[97]隨後,弟子阿難向世尊提出一個問題:“南贍部州眾生,有貴有賤,有貧富,有壽有夭,此等不知因何所致?”[98]佛陀解答說:“南贍部州眾生,受生來時各於十二相屬五等庫下,借訖本命受生錢數。省記者還訖元欠,作諸善事,得貴、得富、得壽。若不還冥債,不種善根,得貧、得賤、得夭。”[99]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眾生是否償還受生時借貸的冥債,將導致人生際遇的差異。接著,阿難又向佛陀提出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世俗中人貧富差距懸殊,富貴者有能力以錢還納冥債,貧賤者卻無力承擔這筆費用——“富貴之人以錢還納,貧窮之人時阿還納?”[100]佛陀回答說:“吾有妙法。貧窮之人無錢還納,已轉《金剛經》,亦令折還錢數。”[101]這就是說,貧窮之人可通過轉誦《金剛經》的方式來折算錢數、還納受生冥債,此乃係基於信眾的經濟承受能力而做出的現實考量和變通方法。佛陀又進一步解說:“若善男子、善女人,生實善心者,轉經文,兩得利益,貴富壽長之因也。若居貧窮,無有善心,不還冥債,不轉經文者,睡中驚恐,夢異不祥,魂離魄亂,時與亡人語話。”[102]

隨後,佛陀宣講了還納受生錢的諸種好處:可免除十八種橫災,“又得十大菩薩常行擁護”。這十八種橫災分別是:“一者遠路陂泊惡人窺等災;二者曠野雷響風雨災;三者渡河片江落塌災;五者火光無避災;六者身現血光災;七者淹廷澇病災;八者大風癩病災;九者咽喉閉塞災;十者墜崖落馬災;十一者中毒車碾災;十二者虫咬刀傷災;十三者邪鬼魅惑災;十四者刑獄杖楚災;十五者卒中暴疾災;十六者惡人連戾災;十七者投井自繫災;十八者官事纏遶災。”[103]文中未言及第四種橫災為何,當係抄寫者疏漏所致。十大菩薩分別是:“長壽王菩薩磨訶薩,延王菩薩磨訶薩,增福壽菩薩磨訶薩,除障菩薩磨訶薩,觀世音菩薩磨訶薩,長安樂菩薩磨訶薩,長歡喜菩薩磨訶,解冤結菩薩磨訶薩,福壽王菩薩磨薩訶,地藏王菩薩磨訶薩。”[104]

佛陀告訴阿難:“若善男子、善女人,看轉經文,還納了受生錢,得長命富貴。……或有前生冤業,宿世惡緣,息皆消滅。四時有度,八節無災。”[105]隨後又交待焚納受生錢時需要注意的幾個事項:“焚燒納受生錢時,分明開說,漏貫薄小,納在庫中,管收付。至百年命終之後,七七已前,更燒取受生錢經”云云。[106]這裏強調了兩點內容:(1)焚燒受生錢時,要據實開具憑證,詳細列明錢數、金額。其所繳納的受生錢,無論豐儉多寡,均存入冥司庫中、由曹官收付;(2)其人死後,在七七以前,擇日焚燒納錢憑證,以作為償清冥債之證明。其後,再次渲染了還訖受生錢與不還受生錢所導致的兩種截然不同的後果:“還讬受生錢者,受生三世富貴”,除自身獲福報外,還惠澤先祖,“兼救三世父母,七代先亡,九祖冤魂,皆得生天”。[107]“不還受生錢,不看《受生經》者,難得人身。若得為人,癃殘醜陋,揞掗音聾,衣不蔽刑,食不充口,人所惡賤,不能自在。”[108]引文採用一正、一反的敘述方式描繪出兩種人生命運,形成了鮮明對照和強烈反差,足以起到警誡世人的效果。

經文末尾以佛陀口吻強調了前述內容的真實、有效和靈驗,如云“佛言:若聽吾語,信我說者,如前所指,皆實不虛。”[109]最後以佛經中習見的套語作為結束,“時諸天龍、人、非人等,聞佛所說,涕淚悲泣,作禮而去。”[110]

3.延壽真言

這部分內容附在《佛說壽生經》的後面,凡計有五十五字:“天羅咒,地羅咒,日月黃羅咒,一切冤家利我身。磨河般若波羅蜜。一解冤經,二延壽真言,三滅五逆之罪。誦此經,免地獄之罪,便得生天,不虛矣。”[111]這首“延壽真言”是配合《佛說壽生經》使用的,通常在誦經結束後持念,以此作為收尾。

4.十二相屬

黑水城文獻整理者將“十二相屬”及其後的疏文兩部分內容合併、統一題名為《大金國陝西路某告冥司許欠往生錢折看經品目牒》。谷更有對其內容展開討論,並依據抄本中的兩處措辭研判其成文時間當在天德二年之後不久,理由如下:其一,疏文中出現“大金國陝西路”字樣。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即金熙宗皇統元年,1141年),南宋朝廷被迫簽訂《紹興和議》,割讓唐州(今河南唐河縣)、鄧州(今河南鄧州市)以及商州(今陝西商洛市)、秦州(今甘肅天水市)之大半予金,雙方重新劃定兩國邊界,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今陝西寶雞西南)為界,以南屬宋、以北屬金,自此陝西部分地區又重新落入金人之手。又據《金史》卷二六《地理志下·京兆府路》記載:“皇統二年省併陝西六路為四,曰京兆,曰慶原,曰熙秦,曰鄜延。……天德二年置陝西路統軍司、陝西東路轉運司。”[112]因此,本則疏文中所稱“大金國陝西路”當為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年)在京兆府設置的陝西路統軍司。其二,前述“十二相屬”中言及丁酉紀年的曹官姓死姓,“據當時的情狀看,此曹官當姓趙,因趙皇室姓,一則因金滅北宋,徽、欽二宗被俘,宋皇帝受辱,流落民間的皇室後裔在金的統治之下,也自覺低人一等,所以對己姓諱莫如深,常稱‘死姓’。由如此忌諱的程度看,此條文獻的成文時間當為天德二年之後不久。”[113]

黑水城本《佛說壽生經》假託佛陀開示說:“南贍部州眾生,受生來時各於十二相屬五等庫下,借訖本命受生錢數。”[114]經文指出:世俗中人在受生投胎時皆依據十二相屬於五等庫中借貸了數額不等的本命受生錢。那麼,在具體的儀軌實踐操作中,如何判定每位信眾所欠下的冥債錢數呢?本節“十二相屬”便是針對這個問題而做出解答。這部分內容是將六十甲子紀年,以十二地支為單位劃分成十二組,每組計有五個干支紀年,任何人都可以從中找到與自己生年相符合的干支紀年,進而查找出其人受生時所欠錢數、還納庫分、曹官姓氏以及無力償還冥債時轉誦《金剛經》而折抵的看經卷數。[115]根據上述內容,茲列表示意如下:

▲表格5:黑水城本《佛說壽生經》“十二相屬”

備註:表格中“?”乃表示原文漏抄了相關內容。

對上表略加分析,我們可歸納出如下幾點信息:

第一,在前述“十二相屬”六十甲子紀年表中,欠錢最多的本命干支是乙丑,凡計二十八萬貫;欠錢最少者是癸卯,計二萬二千貫。其餘干支紀年對應的欠債金額,在二者之間浮動。

第二,用以折納的看經卷數與欠錢數額大致成正比,即所欠本命錢愈多,看經卷數亦越多。如前述欠錢最多的乙丑,需看經九十四卷,位居看經卷數之冠;欠錢最少的癸卯,需看經八卷,在表格臚列的看經卷數中是最少的。然而,欠錢金額與看經卷數又並非嚴格對應的,這是因為表格中不乏欠錢金額相同而看經卷數不同者,抑或看經卷數相同而欠錢金額不同者。前一種情況,如欠錢八萬貫的說法在表格中共計出現七次,分別是己丑、丙寅、乙卯、己卯、辛卯、戊申、丙戌,相應的看經卷數卻有兩種說法:一種是看經二十五卷(己丑、己卯、丙戌),一種是看經二十六卷(丙寅、乙卯、辛卯、戊申)。又如,欠錢四萬貫在表格中出現四次,分別是丁丑、甲午、乙未、乙酉,對應的看經卷數則計有三種說法:十五卷(丁丑),十三卷(甲午、乙未),十四卷(乙酉)。後一種情況,如看經十三卷的說法在表格中共計出現五次,分別是癸巳、甲午、乙未、辛酉、丁亥,與之對應的欠錢金額則有三種說法:三萬七千貫(癸巳、辛酉),四萬貫(甲午、乙未),三萬九千貫(丁亥)。又如,看經十七卷的說法出現三次,分別是甲子、癸未、甲申,對應的欠錢金額則分別為:五萬三千貫(甲子),五萬二千貫(癸未),七萬貫(甲申)。

第三,收納本命錢的冥庫共計有六十個,皆以數字來命名,如第一庫、第二庫等,但並非有秩序排列,且未涵蓋全部的一~六十,其中有23個數字並未出現,如第十四庫、第十七庫、第二十三庫、第二十五庫、第二十八庫、第三十庫、第三十二庫、第三十三庫、第三十四庫、第三十七庫、第三十八庫、第四十一庫、第四十四庫、第四十五庫、第四十六庫、第四十七庫、第四十八庫、第五十三庫、第五十四庫、第五十五庫、第五十六庫、第五十七庫、第六十庫。相應的是,有些數字則多次出現,如第二庫出現2次,依次是乙酉、庚戌;第三庫出現4次,依次是甲子、壬子、丁丑、丙戌;第四庫出現2次,依次是辛卯、戊辰;第六庫出現2次,依次是戊子、丙午;第九庫出現3次,依次是丙子、庚子、甲辰;第十一庫出現3次,依次是戊寅、丁卯、乙巳;第十三庫出現3次,依次是乙丑、甲寅、壬寅;第十五庫出現3次,依次是庚寅、癸巳、辛酉;第十六庫出現2次,依次是丁巳、甲申;第十八庫出現2次,依次是辛丑、乙卯;第二十七庫出現3次,依次是辛巳、丙申、甲戌;第三十九庫出現2次,依次是戊午、壬午;第四十庫出現3次,依次是壬戌、辛亥、丁亥;第四十二庫出現2次,依次是庚申、乙亥;第四十三庫出現2次,依次是庚午、癸亥。造成上述情況的原因,不排除是傳抄時訛誤所致。

第四,表格中羅列的六十位曹官姓氏,除漏抄的兩個外,其餘五十八位曹官姓氏中,去除重複者,凡計有五十三個姓氏,分別是:安、卞、卜、曹、柴、常、陳、成、程、崔、丁、董、杜、馮、高、郭、何、胡、侯、許、吉、賈、嗇、井、孔、李、吏、劉、柳、呂、馬、毛、孟、苗、牛、彭、申、石、死姓(趙?)、宋、孫、田、王、襄、蕭、辛、楊、肊、尹、張、周、朱、左。

5.疏文

有關這部分內容的功用及性質,韋兵指出“其實是燒醮冥司壽生牒文書儀”,[116]所言極是。這份疏文中詳細記錄了功德主的籍貫、生年、所欠冥債錢數及折納的轉誦《金剛經》卷數等信息,真實再現了受生寄庫儀式實踐的操作情況。現以侯沖、韋兵、谷更有等人的釋文為依據,對勘原版照片,將其內容抄錄如下:

奉填還,謹專上獻:本命星官、天曹真君、地付真君、善部童子、惡部童子、宅神土地、五道將軍、家竈大王、水草將軍、本庫官、命禄官、福禄官、財禄官、衣禄官、食禄官、錢禄官,已上星官,銀錢各一百貫文。

右某謹依科典,所有經疏、銀錢,貫百分明。在錢明衣頭帖不除,頭內有破損、漏貫,並是打紙壳錢人之當,並干燒奏人之事。謹專獻上諸神百官。唯願燒醮已後,合家吉,四時無小小之灾,八節有多多之慶。虔成發祈謝之心,願早降吉祥之路。願表丹誠,府垂福祐。今者聊備香茶酒菓盤,遂伏望領納照察。謹具奏聞,燒奏十二相屬本命錢,醮還冥責。

所牒據南贍部州修羅管界大金國陝西路,今月日狀告:伏為北斗星君為主,緣當生年於冥司本命庫中,許欠注生錢數。今得為人,不昧忠心,用伸醮還。依准聖教,《金剛經》一卷折錢三千貫。謹捨血汗之財,專詣為自請看《金剛經》數。焚香開啟,轉誦金文。准折冥債,開列品目如後。相人元欠注生錢貫文,折納《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並已數足,曹官曹納杜弟□□收掌□□□錢。所據□□□□數折經寄庫等事,開生在錢,事須牒冥司主者,到請照驗。判官分上,曆消……[117]

前引疏文中透露出有幾點信息,值得特別注意:

第一,疏文談到功德主除了足額填還受生本命錢外,還需再支付一筆錢財,用於上獻給諸路星官,依次是:本命星官、天曹真君、地付(府)真君、善部童子、惡部童子、宅神土地、五道將軍、家竈大王、水草將軍、本庫官、命禄官、福禄官、財禄官、衣禄官、食禄官、錢禄官。上述神祇凡計有十六位/條,按照文中所言“已上星官,銀錢各一百貫文”的說法,則總計需要額外焚納一千六百貫文。前述道門經典《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也談到除了足額償還“當得人身之日曾於地府所屬冥司借貸祿庫受生錢財”[118]外,還需遵照相應規則繳納“得為人身曾許所屬元辰錢財”[119]。有所不同的是,《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明確交待這筆錢財是專門敬獻給醮主所屬的本命元辰,可見十二元辰在是經中的重要性及其地位十分尊顯。在本則疏文中,“本命星官”雖居首位,卻與其他十五位/條並列領受銀錢一百貫文,金額甚少,已無尊崇可言。此外,上述神祇名目充分體現出多神雜糅的特徵,當係受到道教、佛教及民俗信仰的共同影響。韋兵對此有過論述,不複贅言。[120]

第二,“燒奏十二相屬本命錢”通過舉行一場醮儀來完成,不僅需要陳設供品——“聊備香、茶、酒、菓盤”,且須遵照科典的要求確保“所有經疏、銀錢,貫百分明”。焚納的紙錢若出現質量或數量等問題——“在錢明衣頭帖不除,頭內有破損、漏貫”,則由紙錢製作者來承擔責任(“並是打紙壳錢人之當”),並非功德主的過失[“並(無)干燒奏人之事”]。這說明當時社會上已出現以製作紙錢為生的手工業者,紙錢的買賣和銷售已步入市場化、商業化的經營模式。此外,填還受生錢不光是“醮還冥責(債)”,其功用儼然出現泛化之趨勢,如疏文所云:“唯願燒醮已(以)後,合家吉,四時無小小之灾,八節有多多之慶。虔成(誠)發祈謝之心,願早降吉祥之路。願表丹誠,府(俯)垂福祐。”

第三,疏文曰“伏為北斗星君為主,緣當生年於冥司本命庫中,許欠注生錢數”,這裏突出強調了北斗星君的地位、作用及其權威性。有關北斗星君及“注生”的說法,在黑水城本及入藏本《佛說壽生經》中均未出現,反而在《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北斗延生醮說戒儀》等道門經典中頗為流行。這是否說明本則疏文受到道教之影響,抑或借鑒了道教受生醮儀的疏文模式?

第四,疏文曰“依准聖教,《金剛經》一卷折錢三千貫”,這裏明確談到持誦《金剛經》一卷,可折錢三千貫。前引黑水城本《佛說壽生經》涉及此議題時則語義模糊,並未言明誦經一卷可折抵的錢數,僅云“貧窮之人無錢還納,已轉《金剛經》,亦令折還錢數”[121]。疏文中“《金剛經》一卷折錢三千貫”的說法,當係儀軌實踐中的操作應用和具體落實,不排除是在傳播過程中採納了民間社會中約定俗稱的看法。

第五,疏文曰“謹捨血汗之財,專詣為自請看《金剛經》數”,文中“專詣”之後可臨時填寫誦經之地點,亦即交待在哪家寺廟中延請僧人轉誦《金剛經》,同時證實延僧誦經亦需耗費資財,故有“捨血汗之財”的說法。此外,轉誦《金剛經》時必須恭敬、嚴整,焚香禮拜,“焚香開啟,轉誦金文”。誦經卷數需足夠折納功德主所欠下的注生錢,並由相應的庫曹收掌。

▲圖版2:A32 大金國陝西路某告冥司許欠往生錢折看經品目牒,資料來源:《俄藏黑水城文獻⑤》,彩版一三

(二)嘉興藏本

嘉興藏本是指明末清初《嘉興大藏經》本《諸經日誦集要》(卷中)收錄的《佛說壽生經》,[122]以及包括侯沖在中國國家圖書館發現的兩個明刊本,因國圖藏本皆殘缺不全,文字內容與前者大同小異,故歸入嘉興藏本。

1.佛說壽生經序

嘉興藏本《諸經日誦集要》(卷中)收錄的《佛說壽生經》無此序言。國圖藏明刊本《連相壽生經》(侯沖稱為“甲本”)有此內容,將其與黑水城本加以比對,不難發現:二者前半部分的措辭大抵相同,後半部分略存差異。譬如,國圖藏明刊本在描述還納與否的不同果報時說:“若人今生還足,必得三世為人受福,此永不失人身。若人一世還納不足,萬劫不逢人身。”[123]黑水城本則云:“若今生還足,再世劫得為人,無若(苦)有樂。若世不還,墜墮冥倩(間),後生惡道,設得為人,貧窮諸衰,有苦無樂。”[124]黑水城本宣講說:今世還納受生錢可保來世轉生為人,享受安樂;若現世不償還,死後將墮落陰間、投生惡道,即便歷經輪迴而獲人身,亦將貧窮潦倒。國圖本則說:今生還足受生錢,必得三世為人受福,永不失人身;若不還納,將永世不得人身。換言之,就是否還納受生錢所產生的效果而言,黑水城本影響的是一世(再世),國圖本則言累及三世、甚至永世。顯然,這種說法要比黑水城本更具震懾力和持久性。此外,國圖本還對傳寫是經的效用進行渲染,如謂“此經傳在世間,若人書寫受持,增福延壽”[125]。耐人尋味的是,國圖本還對該經傳世的緣由做出介紹,“大唐三藏往西天求救,得諸經,內有《受生經》,傳於世間,甚有益”[126]。這部分內容不見載於黑水城本,當係後世流傳過程中採擷世俗間唐僧西天取經的故事增補而成。

2.佛說壽生經

嘉興藏本《佛說壽生經》的開頭部分,與黑水城本差異較大。黑水城本是假託佛陀演經說法而引出經文的,嘉興藏本則以玄奘法師西天取經為背景,如云:

貞觀十三年,有唐三藏法師往西天求教。因檢《大藏經》,見《壽生經》一卷,有十二相屬,南贍部洲生下為人,先於冥司下各借壽生錢。有注命官秪揖人道,見今庫藏空閑,催南贍部洲眾生交納壽生錢。[127]

這段經文是說:唐玄奘法師前往西天求取真經,在那裏獲見一卷《壽生經》,經中云南贍部洲眾生投胎時均依十二相屬向冥司借貸數額不等的壽生錢。如今,冥司庫藏空虛,注命神祇奉命向現世中人催繳壽生錢。顯然,這裏是以黑水城本為依托,有意識地將原有內容加以改造、增刪和替換,採用唐僧西天獲真經的“新”手法取代佛陀開經佈道的“舊”套路,轉換文風,使《佛說壽生經》更富有通俗性而貼近世俗民眾,亦推動還錢納庫思想及其信仰在社會下層信眾中的傳播和接受。

隨即,經文以阿難與佛陀問答的形式,引出持誦經卷折納本命錢的說法:

阿難又問:“世尊,南贍部洲眾生多有大願,不能納得。”佛言道:“教看《金剛經》《壽生經》,能折本命錢,為秪證經力甚大。”[128]

隨後,經文強調了欠冥債不還、不納壽生錢的惡果:“若眾生不納壽生錢,睡中驚恐,眠夢顛倒,三魂杳杳,七魂幽幽,微生空中,共亡人語話,相逐攝人魂魄,減人精神,為欠壽生錢。”[129]而黑水城本則從正、反兩方面敘述了還納與否的不同效果:“若善男子、善女人,生實善心者,轉經文,兩得利益,貴富壽長之因也。若居貧窮,無有善心,不還冥債,不轉經文者,睡中驚恐,夢異不祥,魂離魄亂,時與亡人語話。”[130]對比可知,嘉興藏本刪省了還納所獲福報的內容,著重渲染不還納的惡果,且將諸種厄運略作豐富和擴展。

嘉興藏本《佛說壽生經》又云,還納壽生錢可免除十八種橫災: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破旁,納得壽生錢,免得身邊一十八般橫災:第一遠路陂泊內被惡人窺算之災;第二遠路風雹雨打之災;第三過江度河落水之災;第四牆倒屋塌之災;第五火光之災;第六血光之災;第七勞病之災;第八疥癩之災;第九咽喉閉塞之災;第十落馬傷人之災;第十一車碾之災;第十二破傷風死之災;第十三產難之災;第十四橫死之災;第十五卒中風病之災;第十六天行時氣之災;第十七投井自繫之災;第十八官事口舌之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納得壽生錢,免了身邊一十八般橫災。[131]

上述十八種災厄,與前述黑水城本所言存有異同。大致說來,兩種版本中的相同或近似的內容佔據多數,個別條目(如第十三、十四、十六種)則差異甚大。

▲表格6:兩種版本《佛說壽生經》中的十八種橫災

在述說十八種橫災後,嘉興藏本《佛說壽生經》再次強調了不還納壽生錢所導致的惡劣影響:“若有人不納不折壽生錢,後世為人,多注貧賤,壽命不長,醜陋不堪,多饒殘疾。” [132]進而強調了《壽生經》的神奇妙用,如謂:“但看注《壽生經》,又名《受生經》,真經不虛,除了身邊災,免了身邊禍。”[133]這兩句經文未見諸於黑水城本,當係後世改編者增補進去的。

其後,嘉興藏本《佛說壽生經》陳述“十地菩薩”,分別是:長壽王菩薩摩訶薩、延壽王菩薩摩訶薩、增福壽菩薩摩訶薩、消災障菩薩摩訶薩、救苦難觀世音菩薩摩訶薩、長安樂菩薩摩訶薩、長歡喜菩薩摩訶薩、解冤結菩薩摩訶薩、福壽王菩薩摩訶薩、延壽長菩薩摩訶薩。[134]上述“十地菩薩”的稱謂及序次,與黑水城本所言“十大菩薩”大抵相同,可用來校勘黑水城抄本的訛誤和疏漏。值得注意的是,位居末尾的第十位菩薩,黑水城本云“地藏王菩薩磨訶薩”,嘉興藏本則作“延壽長菩薩摩訶薩”,顯然不是傳抄時的誤寫,當係有意為之。

嘉興藏本《佛說壽生經》又云:還納壽生錢、看注《壽生經》可消滅諸種罪,“本宅龍神土地罪消滅,滿宅家眷罪消滅,惡口浪舌罪消滅,殺生害命罪消滅,前生冤業罪消滅,今生冤業罪消滅,前生父母罪消滅,今生父母罪消滅。”[135]這部分內容,在黑水城本中則是這樣表述的:“佛告阿難:若善男子、善女人,看轉經文,還納了受生錢,得長命富貴。又得十大菩薩之所護持,亦得一切諸星福耀,本命元神、家宅土地,降吉迎祥。”[136]

嘉興藏本《佛說壽生經》又云:“又說災星: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太陽星、太陰星、羅睺星、計都星、紫炁星、月孛星。懺悔已後,願災星不照,福曜長臨,四時無病,八節無災。”[137]文中的“太陽星”“太陰星”分別指日、月,與其他九星合稱“十一曜”,[138]乃主禍福、災祥之徵兆。黑水城本則云:“又有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太陽星、太陰星、羅睺星、計都星、紫炁星、日孛星、行年星、注禄星等,除災興福。或有前生冤業,宿世惡緣,息皆消滅。四時有度,八節無兵。”[139]上述十三星中的“日孛星”或係“月孛星”之訛誤,亦即“十一曜”外,另有“行年星”“注禄星”等。不難看出,嘉興藏本在黑水城本的基礎上進行了刪節,從而使重點更加突出。

然而,嘉興藏本的改編亦有失妥處、造成個別文句的不通順,如接下來的一段經文云: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早納壽生錢,分明解說,漏貫薄小,納在庫中,庫官收付。至百年命終之後、七七已前,早燒取《壽生經》,救度三世父母、七代先亡、九族冤魂,皆得生天。儒流學士,僧尼道俗,或貴或賤。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今生早燒壽生錢,三世富貴。今生不燒,三世貧賤,後世難得人身。縱得為人,瘸手瘸足,無目跛腰,癡聾瘖瘂,衣不蓋形,食不充口,被人輕賤。若早燒壽生錢,注生注食,注命注祿。[140]

引文中“儒流學士,僧尼道俗,或貴或賤”之句與上下文不連貫,頗顯突兀,不知所云。參照黑水城本,方能解其意,後者云:

焚燒納受生錢時,分明開說,漏貫薄小,納在庫中管收付。至百年命終之後、七七已前,更燒取《受生錢經》,兼救三世父母、七代先亡、九族冤魂,皆得生天。儒流道士、僧尼女冠、貴賤俗輩,還讫受生錢者,受生三世富貴。不還受生錢,不看《受生經》者,難得人身。若得為人,癃殘醜陋,揞掗音聾,衣不蔽刑,食不充口,人所惡賤,不能自在。[141]

據此可知,文中言“儒流道士、僧尼女冠、貴賤俗輩”(嘉興藏本云“儒流學士,僧尼道俗,或貴或賤”),乃旨在強調世俗中人無論身份、等級、地位如何,均需要還納受生錢,亦即說其適用性輻射社會各階層。

最後,在經文結尾處,嘉興藏本云:“本命星官、本命判官、修羅王事、天龍八部,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142]黑水城本則云:“時諸天龍、人、非人等,聞佛所說,涕淚悲泣,作禮而去。”[143]可知,嘉興藏本增補了“本命星官”“本命判官”“修羅王事”等神祇,較之黑水城本更為通俗化,亦利於民眾的理解和接受。

3.延壽真言

這部分內容在嘉興藏本中是緊跟正文之後的,云:“佛說壽生經,即說咒曰:天羅咒,地羅咒,日月黃羅咒,一切冤家離我身。摩訶般若波羅蜜。一解冤經,二延壽真言,三滅五逆之罪。誦此經,免地獄之罪,便得生天,不虛矣。”[144]這段文字,與黑水城本“延壽真言”所載大抵相同。[145]

4.六十甲子十二生相

同黑水城本一樣,這裏將六十甲子紀年以地支為單位劃分成十二組,逐條介紹所欠錢數、看經卷數、歸屬庫分及曹官姓氏等信息,其所述內容與黑水城本略有差異。[146]茲列表如下:

▲表格7:嘉興藏本《佛說壽生經》“六十甲子十二生相”

如上表所述,收納本命錢的冥庫亦以數字來命名,同樣未涵蓋全部的一~六十,其中有19個數字並未出現,分別是:第二十庫、第二十三庫、第二十五庫、第二十七庫、第二十八庫、第三十庫、第三十一庫、第三十二庫、第三十四庫、第三十五庫、第三十八庫、第四十一庫、第四十五庫、第四十六庫、第四十七庫、第四十八庫、第五十三庫、第五十四庫、第五十五庫。另有幾個數字是重複出現的:第二庫、第九庫、第十五庫、第十八庫、第二十二庫、第四十九庫、第五十庫出現2次,第二十一庫、第四十庫、第四十二庫出現3次,第三庫、第十一庫出現4次。表中臚列的曹官姓氏凡計有54個,其中“卞”“丁”“吉”“朱”四姓分別出現2次,“王”姓則計有3次。所欠錢數最少者為“二萬三千貫”(丁卯),最多者為“二十八萬貫”(乙丑),與之相應的,折納看經的卷數最少者為“九卷”(丁卯、甲戌),最多者為“九十四卷”(乙丑)。

5.疏文

同黑水城本一樣,嘉興藏本亦係以一份疏文來收尾的。不過,黑水城本“疏文”的後半部分內容則未載於嘉興藏本。茲將其內容抄錄如下:

奉填還,謹專獻上:天曹真君、地府真君、本命元神、本命星官、善部童子、惡部童子、宅神土地、五道將軍、家竈大王、水草將軍、福祿官、財祿官、衣祿官、食祿官、錢祿官、命祿官、本庫官,已上星官,銀錢各一百貫文。

右某謹依科典,所有經疏,謹專獻上諸神百官。惟願燒醮已後,闔家安吉,四時無纖小之災,八節有泰來之慶。虔誠祈禱,願賜禎祥。今者謹備香茶果盤筵奉,依望領納,照察經文,准折冥債。疏。[147]

引文列舉了十七位/條神祇聖號,依次是:天曹真君、地府真君、本命元神、本命星官、善部童子、惡部童子、宅神土地、五道將軍、家竈大王、水草將軍、福祿官、財祿官、衣祿官、食祿官、錢祿官、命祿官、本庫官。黑水城本則臚列了十六位/條,分別是:本命星官、天曹真君、地付(府)真君、善部童子、惡部童子、宅神土地、五道將軍、家竈大王、水草將軍、本庫官、命禄官、福禄官、財禄官、衣禄官、食禄官、錢禄官。嘉興藏本中增補一位“本命元神”,且對諸神祇的位次排序進行調整:(1)前述黑水城本是以“本命星官”居首,而這位神祇在嘉興藏本中則退居第四位;(2)黑水城本中排名第十位的“本庫官”,在嘉興藏本中則成為位居末席的殿後者;(3)“命禄官”在黑水城本中排名第十一位、係六位禄官(命、福、財、衣、食、錢)中的領頭,而在嘉興藏本中則居諸禄官之末,排名第十六位、次居末席。上述神祇位序排名的變動,亦反映出其重要性的升降。

此外,前述引文中“右某謹依科典,所有經疏”之後、“謹專獻上諸神百官”之前,黑水城本原有“銀錢貫百分明。在錢明衣頭帖不除,頭內有破損、漏貫,並是打紙壳錢人之當,並(無)干燒奏人之事”等內容,嘉興藏本悉數刪除,或許是由於其措辭粗鄙、立意偏狹,有悖慈悲為懷、濟世度人之原則。

(三)卍續藏本

卍續藏本《佛說壽生經》其實是嘉興藏本的刪省版,亦即去掉“序”“六十甲子十二生相”“疏文”等內容,僅保留主體部分的《佛說壽生經》及“延壽真言”。[148]就這兩部分內容而言,卍續藏本與嘉興藏本幾乎相同,恐係以後者為底本節錄而成的。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說,卍續藏本《佛說壽生經》不能算作獨立的新版本,而應歸入嘉興藏本,然有鑑於其在後世的流傳較廣、影響較大,故單列之。

(四)三種《佛說壽生經》的版本演變

綜上所述,三種版本《佛說壽生經》彼此之間是有淵源、繼承關係的:嘉興藏本《佛說壽生經》是以黑水城本為底本改編的,卍續藏本是在嘉興藏本的基礎上節略而成。不同版本的內容演變,透露出幾點重要信息:

1.上述版本的演變軌跡見證了《佛說壽生經》逐步規範化、世俗化的過程,及其為迎合社會民眾而做出的適應和調整,如後兩個版本皆以唐三藏西天取經故事取代原有的佛陀演經,即為明證。

2.隨著時間的推移,還錢納庫信仰的影響力日益擴大,《壽生經》遂為世人所接受,其經典地位亦開始確立。折納本命錢所需持誦的經典亦由最初以《金剛經》為唯一衡量標準,過渡為《金剛經》《壽生經》並行,充分反映出《佛說壽生經》地位的提升。

3.嘉興藏本對黑水城本進行了修飾和改造,主要涉及行文措辭、語序調整及內容增刪等方面,從而更富條理化,亦令重點突出。然而,嘉興藏本亦有未盡完善處,譬如在“儒流學士,僧尼道俗,或貴或賤”之句後增補“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云云,反倒造成了文意的晦澀難通。

4.黑水城本是民間抄本,由於書寫者的文化水平不高,抄本中存在不少脫漏、訛誤之處,可援引嘉興藏本校勘。儘管如此,黑水城本作為迄今發現的年代最早的《佛說壽生經》,其文獻學價值舉足輕重。而且,從內容和結構來看,嘉興藏本、卍續藏本均未脫離黑水城本之藩籬。概言之,黑水城本代表了《佛說壽生經》的成熟,嘉興藏本則係後世流傳過程中略作調整後的定型本。

5. 韋兵指出:“《佛說壽生經》名義上是佛經,其實深受道教及各種民間信仰的影響。”[149]這一論斷,無疑是客觀、準確的。三種版本《佛說壽生經》均摻雜了道教、民俗信仰的成分,遂形成與正統佛經截然不同的風格。這是否暗示出《佛說壽生經》的理論源頭,恐怕並非純粹的佛學思想,其雖以“佛說”冠名,卻不是真實意義上的佛經。這亦是釋門中的上層人物遲遲不願承認寄庫信仰及其理論依據《佛說壽生經》之正當性的根本原因。


 

佛道《受生經》的比較研究

(上)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 研究员)

内容摘要

《受生經》,又作《壽生經》,是佛道兩教共有的經典,也是填納寄庫法事的思想基礎和文獻依據。迄今為止,我們蒐集的各類《受生經》文獻,大抵可劃分為道教類和佛教類兩種。兩部道教《受生經》收入明《道藏》中,分別是《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佛教計有三種版本《佛說壽生經》,分別是:俄羅斯藏黑水城文獻中編號“俄A32”的金代抄本《佛說壽生經》,《嘉興大藏經》著錄的《諸經日誦集要》卷中《佛說壽生經》,《卍續藏經》收錄的《佛說壽生經》。上述五種《受生經》的文化淵源比較接近,某些觀念具有相同或相似性,但亦不乏明顯的差異性。本文從文獻學角度入手,著眼於佛道兩教《受生經》的理論內涵及文本結構,對其思想的異同性展開分析和論述。

《受生經》,又作《壽生經》,是佛道兩教共有的經典,也是填納寄庫法事的思想基礎和文獻依據。有關《受生經》的討論,學界已有初步成果。旅法華裔學者侯錦郎撰《中國宗教中的冥幣和財庫觀念》一書著重討論了臺灣地區金銀紙錢的分類及使用情況,簡要梳理了兩部道教《受生經》的思想內涵,對其撰作時間提出自己的看法。①臺灣學者萧登福撰文對佛道《受生經》文獻及其內涵予以梳理和分析,認為道教《受生經》始作於唐代、佛教模仿道經而編創出《佛說壽生經》,上述論斷缺乏有力佐證,值得商榷。②侯沖廣泛蒐集了各種異本、傳本,對《佛說壽生經》及其衍生出來的《壽生寶卷》進行了系統的文獻整理,為後續研究提供了翔實可靠的文本依據。③與此同時,韋兵亦對俄藏黑水城文獻中公佈的《佛說壽生經》錄文加以整理,考辨其思想淵源,藉此揭示出壽生寄庫禮懺儀的節次流程。④谷更有則關注黑水城本《佛說壽生經》之後附列的《大金國陝西路某告冥司許欠往生錢折看經品目牒》,復原和釐定了相關釋文,著重探討其反映的歷史時期、地域民俗等問題,並對抄本的成文年代提出看法。⑤張賢明撰文討論了佛道《受生經》中掌管人命運的樹神形象及其演變。⑥概言之,有關佛道《受生經》的研究,仍有待進一步梳理和探討。

一、現存《受生經》的文獻源流與成書年代

迄今為止,我們蒐集的各類《受生經》文獻,大抵可劃分為道教類和佛教類兩種。

明《道藏》收錄了兩部道教《受生經》,分別是《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此外,宋末元初林靈真編輯《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卷一七三《科儀立成品(預修黃籙齋用)》收錄有《天曹寄庫醮儀》⑦及清代陳仲遠校輯《廣成儀制受生填還全集》《廣成儀制正奏金籙受生全集》《廣成儀制受生鴻齋迎庫官全集》⑧均係敷演寄庫法事的科儀文本。本文的討論主題是以《受生經》為主,僅將上述科儀文本列為輔助材料使用。

目前發現最早的佛教《壽生經》文獻是金代抄本《佛說壽生經》(收入《俄藏黑水城文獻》第五冊)。⑨然《佛說壽生經》入藏較晚,明末清初《嘉興大藏經》才予以收錄(見《諸經日誦集要》卷中),⑩日本《卍續藏經》亦收入《佛說壽生經》的刪節本[11]。此外,近來學界公佈了約明清時造作的數種《壽生寶卷》,亦是研究佛教《壽生經》的重要文獻。[12]前文說過,侯沖對《佛說壽生經》及《壽生寶卷》做過文獻整理工作,其成果堪稱精審、全面,是從事相關研究的重要參考依據。[13]

關於兩部道教《受生經》的造作時代,學界迄今尚無定論。侯錦郎在其著《中國宗教中的冥幣和財庫觀念》中認為《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撰作於12或13世紀,《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或晚於宋朝。[14]上述觀點為施舟人、傅飛嵐主編《道藏通考》採納和沿用。[15]任繼愈主編《道藏提要》未對《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的成書時代做出說明,而依據經中稱“請正一道士”判定《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疑是書出於元代”。[16]王卡認為《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從內容文字看,蓋係隋唐道士所作”,《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似出於宋元”“是為正一道士假借神名以求布施之作”。[17]蕭登福將兩部道教《受生經》的成書年代判定為中唐或唐末,認為《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的撰寫“至遲應在中唐或唐末,推斷它更可能是撰成於唐中葉。”[18]又分析《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說 :“此經所言世人積欠冥府的庫銀及受生錢,與上述《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所講者不同。二經年代亦不能斷定孰先。疑此二經或當是同代的作品,由於未能見到對方所撰經,所以在所欠的錢數上,各自論述,無法相同。果如此,則此經亦當撰成於中唐或唐末。”[19]侯沖頗費筆墨考訂《佛說壽生經》,然涉及兩部道教《受生經》的創作時皆援引王卡的觀點,認為《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為隋唐道經,《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似出現於宋元時代。[20]

侯沖的博士學位論文《中國佛教儀式研究——以齋供儀式為中心》設有專章討論“預修齋供”的問題,尤其對佛教《受生經》的文獻源流及預修性質等做了梳理和澄清。[21]據其分析說:“《灌頂經》東晉譯出,為早期預修類經典。《閻羅王授記經》和《受生經》則是唐代新出現的預修類經典。必須看到,預修類新經典在唐代出現,有其歷史背景。……受資料限制,目前尚無法對新出現的《閻羅王授記經》和《受生經》的確切時間作出攷訂。但從相關材料來看,唐代流行《金剛經》或為這類經典出現的背景之一。”[22]又說:“值得注意的是,《受生經》不僅存在與《金剛經》成組合的情況,而且還強調《金剛經》的功德。”[23]並且《佛說受生經》中反復強調“通過誦念《金剛經》,即可還納受生錢。這是對轉讀《金剛經》的功德的強調,說明《受生經》的出現與《金剛經》受推崇有密切關係。”[24]“總上可知,《金剛經》與《閻羅王授記經》的組合,以及《受生經》強調誦念《金剛經》對折還受生錢的功德,說明這兩種新造經典都與《金剛經》有關。就具體材料來看,至少在唐開元六年,尚未發現預修類新經典已經出現的證據。但唐代推崇《金剛經》的功德,當與《閻羅王授記經》和《受生經》的出現有一定關係。”[25]對於佛教《受生經》創作時間的考訂,侯沖認為“由於缺乏相關證據,所以目前只能通過預修類新經典中並見於其他譯經的名詞概念,在其他譯經中出現的最早時間,來推定其時間上限。”[26]隨後,他逐一臚列“南贍部”“利益法門”“除障菩薩”“本命元神”“木星”“土星”“計都星”“太陽星”“太陰星”“地藏王菩薩”十個詞彙,指出“這些名詞最早出現的時間都在唐朝。其中《大乘本生心地觀經》為般若貞元六年(790)以後翻譯,在貞元十五年(799)圓照編《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前完成。因此,從‘地藏王菩薩’一詞出現的時間不早於貞元六年來說,《受生經》出現的時間上限是貞元六年(790)。”[27]最後認為《閻羅王授記經》與《受生經》“在唐末同時出現,不能不說代表了某種時代需要”[28]。

我們認為,佛道兩教《受生經》的產生和流傳,當以兩個前提條件為基礎:(1)只有在祀鬼薦亡或敬神徼福的“燒紙錢”風俗得到廣泛認可、且在社會上傳播開來以後,這種以焚化紙錢為外在表現形式的填還受生錢信仰才會出現;(2)只有預修儀式被信眾接受、且成為一股社會潮流以後,這種以預先填還為旨趣的寄庫法事方可應運而生。有鑑於此,我們認為佛道兩教《受生經》的編創及寄庫信仰的產生不會早於北宋初期。

二、道教《受生經》的思想內容與文本結構

《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和《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是明《道藏》中僅見的兩部受生文獻,是道教還錢納庫信仰及其儀軌的理論基礎,充分體現出道門受生思想的鮮明特色和豐富內涵,彌足珍貴。下面,我們對這兩部道教《受生經》略作分析和討論。

(一)《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的敘述邏輯

《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一卷,收入《正統道藏》洞玄部本文類人字號。[29]該經的篇幅不長,總計1600餘字。經文開篇即模仿佛經常用的套路,擬構出一幅天尊說法的場景:“爾時,靈寶天尊在浮羅世界净明國土善積山中七寶樹下,與無量飛天神王及諸仙聖眾演說妙法”云云。[30]這段文字旨在強調經文乃由靈寶天尊敷演而成,藉此渲染其神聖性、合法性。[31]文中的“浮羅世界”是至尊高真所居之所,全稱“西那玉國鬱察山中浮羅之嶽”,亦是歷代道書中談及演經說法的常見地點。“净明國土”是對“浮羅世界”的補充說明,意為聖潔之地,即如《太上洞玄靈寶三元玉京玄都大獻經》詮釋“西那玉國鬱察山中浮羅之嶽”的含義時所言:“此為净土方所,即玉京之妙境,碧虛之上界。亦言此土之人純浄潔白,或如白玉,乍等嚴霜,因此立名稱‘玉國’。又更山名‘鬱察’,嶽號‘浮羅’。”[32]“善積山”當是須彌山的音譯,《太上洞玄靈寶業報因緣經》卷四《持齋品》亦載:“道君曰:吾昔於清妙國中,說法教化天人。時有男女八萬七千人俱來詣座,同發善心,結大弘誓,為帝主國王、后妃大臣、公侯宰輔、人民土地一切眾生,常持六齋十直、三元八節、甲子庚申諸雜齋等,及建百座高臺,召請道土講說此經,十二年中勤誠不退,感徹諸天。吾遣左玄真人同授靈藥,各得長生,今在善積山中,並證仙道,其威儀軌則,各如三洞法矣。”[33]“七寶樹”原係佛教用語,西晉沙門法立共法炬譯《大樓炭經》卷三《高善士品》中所言“七寶樹”分別指金樹、銀樹、水精樹、琉璃樹、虎魄樹、珊瑚樹、車𔦲樹,“金樹者,金根、金莖、銀葉、銀華、銀實;銀樹者,銀根、銀莖、金葉、金花、金實;水精樹者,水精根、水精莖、琉璃葉、琉璃華、琉璃實;琉璃樹者,琉璃根、琉璃莖、水精葉、水精華、水精實”。[34]六朝以降,道教開始援入此語。約南北朝末期的《太上三十六部尊經·太清境經下》中收錄的《太清境集宮經》云:“時有微風吹起,七寶樹中自出微妙音聲,奏諸天妙樂,自然快樂,不可勝言。”[35]約略同時的《太上靈寶元陽妙經》卷五《觀行品上》亦云:“爾時,東方玉寶皇上天尊於空歌國土清淨世界,與其神仙眷屬飛天神王、至真大聖眾、八萬四千徒侶,俱會香林七寶樹間,演說《元陽上品觀行妙經》,為諸來生作大福田,曉悟深疑,令知妙道。”[36]《上清道寶經》卷二《地品》“天首山”條下有小字註曰:“七重寶城上生七寶樹,覆城上八方之外,金剛為根株,文玉為枝條,明月為榮,夜光為葉,硨磲碼碯為實,寶銀珠玉並錯其間。”[37]唐代編纂的《無上祕要》卷二三《真靈治所品》引《太上玉京山經》云:“太上无極虛皇大道君,治在玉京山七寶樹。”[38]隨後,光妙音真人針對十方眾生“或男或女,富貴、貧賤、苦樂不同”的現象,向天尊請教“此等眾生有何異因”,藉此引出正文。

對於光妙音真人的提問,靈寶天尊答覆說:“十方一切眾生,命屬天曹、身繫地府。當得人身之日,曾於地府所屬冥司借貸祿庫受生錢財,方以祿簿注財,為人富貴。其有貧賤者,為從劫至劫負欠,冥司奪祿,在世窮乏,皆冥官所尅陽祿填於陰債,是使貴賤、貧富、苦樂不同。”[39]為何世間眾生會有男女、貧富、貴賤的差異?天尊的回答是:每個魂靈在投胎轉世前都會向地府冥司借貸受生錢財,憑此祿簿注財而獲陽世富貴。倘若歷劫積欠的冥財久拖不還,則將遭冥司奪祿,所尅之陽祿用於填還陰債,必然難逃貧賤潦倒之宿命。簡言之,是否還納祿庫受生錢財,將直接決定每個人現世的幸福指數。

那麼,如何分辨亡魂前世的善惡果報並安排其投胎成人後的福祿命運呢?天尊給出了一個頗具戲劇化的處理方式:彎弓搭箭射寶樹,若射中東枝者得官爵長命身,射中南枝者得延年康健身,射中西枝者得富貴榮華身,射中北枝者得貧窮困苦身。亡魂最終射中哪方枝條,並非是靠技藝和運氣,而是由前世果報所決定的。這株寶樹是靈寶天尊交付給酆都北帝於冥京中種植的,“乃是業鏡果報之緣”,北帝賴其而“明察眾生善惡果報”。亡魂投胎前,均需朝向這株寶樹“以聖箭三隻、神弓三張”“將此弓箭望寶樹而射”,視其結果而分配命運,遂造成了轉世為人後在陽世中的男女性別、社會地位、禍福壽夭及體格健康上的差異。所以說,持弓箭射寶樹的舉動看似隨意、偶然,實則有必然性,一切皆由果報所致。隨後,天尊又特意為陽世中人指點迷津,從正反兩方面來闡述積善緣、遠惡報的重要性:“若在生欽敬三寶、方便布施、設齋誦經、行種種善緣,及依吾教誦念此經、燒還祿庫受生錢者,得三生為男子身。若復死亡,不經地獄、再復人身。酆都若以弓箭施為寶樹,我以神力扶持,無使中於北枝,再得榮貴之身。”[40]引文臚列出五種善緣行為,分別是:(1)欽敬三寶;(2)方便布施;(3)設齋誦經;(4)行種種善緣;(5)誦念《受生經》、燒還祿庫受生錢。與之對應的善緣果報凡計有三種,分別是:(1)得三生為男子身;(2)若復死亡,不經地獄、再復人身;(3)轉世時射寶樹不中北枝,再得榮貴之身。第二,“若復有人在世慳貪愚癡、不信經法、負債不還、更相嫉妬、不念善因、惟惡是修,致使罪簿注名、天曹减筭,及負欠冥司受生錢財在世不還、更相誑妄,死入地獄、禹劫方生畜獸身,輪轉果報。若復得為人身,再以神弓聖箭,於寶樹自然果報,射中北枝,既得為人,貧窮下賤,及不信善緣之報。”[41]引文列舉七種惡行,分別是:(1)慳貪愚癡;(2)不信經法;(3)負債不還;(4)更相嫉妬;(5)不念善因;(6)惟惡是修;(7)負欠冥司受生錢財,在世不還、更相誑妄。惡緣果報亦有三種:(1)罪簿注名,天曹减筭;(2)死入地獄,禹劫方生畜獸身;(3)即使復得轉世為人身,亦只能射中北枝而貧賤終生。這兩種果報反差懸殊,形成鮮明對照,對信眾產生強烈的心理震懾作用,從而達到勸善誡惡之目的。值得注意的是,與前後段落中對還納祿庫受生錢的過度重視和片面強調相比,這裏僅將“誦念《受生經》、燒還祿庫受生錢”列為善緣行為之一種,將“負欠冥司受生錢財在世不還、更相誑妄”列為惡緣行為之一種,二者均居善惡諸緣之末位。這顯示出《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的編撰者試圖將新創的受生思想與已有的傳統教義相妥協、相協調、相融合的努力和旨趣,同時也折射出經文創作的拼湊痕跡。

隨後,光妙音真人又詢問:“未審人之生身從何所屬冥曹祿庫借過受生錢,在世貢還何庫分?”靈寶天尊回答說“人之生身便有十二年直宮分,各有曹典主掌祿庫”並依據生年所值地支逐一陳述陽世中人所欠祿庫受生錢財的數額及其歸屬庫分和官曹姓屬(詳見表格1)。[42]



▲表格1:十二生年地支所欠祿庫受生錢財的數額及其歸屬的官曹姓屬

有關庫官姓氏與生年地支的配伍關係,葉春榮認為:“出生年的地支跟曹官的姓,在字型上居然有密切的關係,要不是地支就藏在姓的字型裡(如子李、丑田、寅雷、卯柳、巳紀、午許、未朱、申車、酉鄭、戌成),就是地支與姓字形相近(如辰與袁、亥與亢)。”[43]這種說法值得重視,但能否成立,還有待深究。

十二庫官不僅執掌陽世中人還納的祿庫受生錢財,還負責保管亡魂投胎前所許本命元辰的錢財。信眾焚化紙錢時需要核算這兩筆款項的總和,足額繳納以清償前債。這些錢財經由庫官勘驗無誤後被登錄在簿籍中,故云“乞註受生祿庫之簿,合同冥司之籍”。[44]對於十二所屬元辰姓名及錢數,天尊亦給予“開演”詮釋,茲列表如下(詳見表格2)。[45]



▲表格2:十二元辰姓名及所許元辰錢財的數額

最後,經文借用靈寶天尊的口吻告誡說:“若有善信男女意樂經法、布施貨財,依此經典建立道場,嚴備香花燈燭,莊嚴供養三寶大道、諸仙大聖,六時行道、十徧轉經,修齋設醮,准備所欠受生錢數及許元辰之財,一一明具合同疏牒,燒還本屬庫分者,即得見世獲福、榮貴果報,來生永無苦難。若有眾生不信前緣、返生惡業者,一墮九泉。若不具陳,故有生死、苦樂之報。汝等大眾,各自省知。”[46]這裏傳達了幾層含義:(1)天尊傳授《受生經》的同時,還創設了與之相配合的道場科儀,後者係由《受生經》敷演而成,亦即文中描述的“依此經典,建立道場”。這裏所說的“修齋設醮”就是指受生醮,當時流行的“嚴備香花燈燭、供養三寶諸仙”“六時行道、十徧轉經”等做法亦施用於受生醮。(2)道場儀式中除了念誦《受生經》十遍外,更重要的事情就是焚化“所欠受生錢數及許元辰之財”,而上述錢財必須“一一明具合同疏牒,燒還本屬庫分者”方能有效。換言之,焚化時需要出具疏牒、合同等文書以為憑證,注明齋主的身份信息、填納錢財的數額及其所屬冥曹庫分等內容。(3)只有陳述翔實、手續完備,才能確保錢財準確無誤地送達,齋主即可獲得福報。反之,“若不具陳”則“有生死、苦樂之報”。若有人“不信前緣”而不燒還受生時所欠冥司錢數及元辰冥財,死後將墮入地獄,轉世亦為惡業。

此外,經文末尾專門臚列出天尊演經說法時在場的神祇名單,凡計有“光妙音真人及諸仙眾、酆都北帝、閻羅冥官、祿庫曹典、本屬元辰、在會大眾”,[47]並強調由“光妙音真人傳教世間,濟度存亡,讚歎敷揚,信受奉行。”[48]此經假託靈寶天尊敷演而成、並經光妙音真人傳播世間,這就賦予其神聖性和合法性。光妙音真人作為《受生經》及其醮儀的“始作俑者”,在道門受生寄庫儀式中始終扮演著重要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據前述分析可知,《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中僅有填還欠債的觀念,而未見寄庫存納之思想。根據《靈寶領教濟度金書》中收錄的《天曹寄庫醮儀》[49]及“受生寄庫錢合同牒”[50]等材料可知,至遲南宋末道教已推行受生寄庫儀軌,主張除了償還投胎前借貸天曹的受生錢外,還需多備錢財寄存冥庫以待死後取用,且重心已由還錢轉向納庫。寄庫錢財的數額是不固定的,乃由齋主視自身意願及經濟條件量力而行,豐儉由己、多寡隨意,但多“存”就會多“得”、獲益亦愈大,頗有“上不封頂”“多多宜善”的味道。而且,前引諸文獻中所言欠債也僅限於借貸天曹庫的受生錢,並未涉及“許元辰之財”。

(二)《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的結構分析

《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一卷,收入《正統道藏》洞神部本文類女字號。[51]該經的篇幅比《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略長,計約2200餘字。通過研讀分析,我們認為:這部《受生經》實際上是由兩部相對獨立的經書拼合在一起的,前半部分內容可稱作《五斗金章寶經》(或云《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經》),後半部分可稱為《太上老君說受生經》,二者均以“爾時”開篇、引出下文。

1.第一部分:《五斗金章寶經》

經文開篇亦擬構出一幅演經說法的場景,不過主角換成了太上老君,地點設“在太清境上大赤天中黃金殿內”[52],現場“諦聽法言”者有“五老帝君及東斗注筭君、南斗上生君、西斗記名君、北斗落死君、中斗總監君、九天生神君、九天注生君、九天注祿君、九天掌籍掌筭君、九天財庫祿庫君、九天消災散禍君、九天聖母、九天太一元君、九天監生大神、北斗七元星君、南斗六司星君、本命元辰建生星斗君,各隨本部功曹靈官、金童玉女、無量聖眾”[53]。上述神祇依屬性可劃分為三類:五老帝君、星斗神、九天聖眾,均係執掌生命孕育及福祿夭壽的神祇,亦與該經宣講的注生旨趣相契合。

老君訓示說:天地、男女乃係陰陽二氣生化而成,人倫既成,宿命因緣則由先天福業所決定。又言“人生下土,命係上天”,各禀陰陽、五行真氣,“各有五斗所管、本命元辰、十二相屬”,“甲乙生人,東斗注生。丙丁生人,南斗注生。戊己生人,中斗注生。庚辛生人,西斗注生。壬癸生人,北斗注生。”[54]世人受生之時,五斗星君、九天聖眾等神祇會視其前世的品行來決定投胎後的貴賤、貧富、壽夭、吉凶、禍福等人生命運。隨後,老君列舉出幾種可獲福報的品行:(1)奉道禮神,“心崇大道,供養天尊”;(2)人倫有序,“孝順父母,和同六親”;(3)品質端良,“不嫉不妬,不貪不婬”;(4)持戒,凡計有“受三戒、五戒、十戒、十二可從戒、十四持身戒、二十四戒、三十六戒、七十二戒、一百八戒、三百大戒”;(5)修齋,諸如“修上清齋、金籙齋、三元齋、三七齋、庚申齋、甲子齋、本命齋”等。[55]世俗中人若持守上述“善緣”,可永世為人身,“富貴聰明,人中殊勝,五體具足,十相端嚴。且人之生也,皆受五方五老帝君各降真氣、金章靈符,混合自然,化生為人。”[56]旋即,老君宣說五方金章靈符真文神咒並附繪符圖。

東方第一金章靈符真文神咒:東方九炁,始青天中。青靈始老,九炁天君。真人按筆,下注人身。木德結秀,會道合真。

南方第二金章靈符真文神咒:南方三氣,赤靈丹天。丹靈真老,三氣天君。司命司錄,絳闕尊神。火德明秀,會道合真。

中央第三金章靈符真文神咒:總監眾靈,十二之天。元靈元老,十二天君。都錄校籍,主鎮脾神。土德鎮秀,會道合真。

西方第四金章靈符真文神咒:西方七氣,太白之天。皓靈皇老,七氣天君。記名安魄,主鎮肺神。金德堅秀,會道合真。

北方第五金章靈符真文神咒:北方五氣,玄中之天。五靈玄老,五氣天君。追生落死,主鎮腎神。水德善秀,會道合真。[57]

有關五方金章靈符的功效及施用方法,老君給予解說:

(東方第一金章靈符)此章靈符鎮人肝中。若人肝受病,以朱書燒灰服之,立愈。

(南方第二金章靈符)此章靈符鎮人心中。若人心受病,以朱書燒灰服之,立愈。

(中央第三金章靈符)此章靈符鎮人脾中。若人脾受病,以朱書燒灰服之,立愈。

(西方第四金章靈符)此章靈符鎮人肺中。若人肺受病,以朱書燒灰服之,立愈。

(北方第五金章靈符)此章靈符鎮人腎中。若人腎受病,以朱書燒灰服之,立愈。[58]

道符與五方、五行、人體五臟相配,是道教創立以來始終秉持的重要傳統。前述引文中談到東方金章靈符鎮人肝中、焚符服灰可治療肝病,南方靈符鎮心、可治心病,中央靈符鎮脾、可治脾病,西方靈符鎮肺、可治肺病,北方靈符鎮腎、可治腎病,均與中醫學及道門傳統相符合。

從前述內容可知,第一部分經文著眼於“注生”,旨在強調五老帝君、五斗星君等神祇在世人受生時依據每個人的前世品行而注入不同禀性的五行真氣,藉此決定其投胎後的福祿命運。對於那些“持齋戒”“作善緣”的人,“五方五老帝君各降真氣、金章靈符”而佑護其身。經文通篇未涉及償還欠債、預修存納之觀念,亦未使用受生錢、寄庫錢、許元辰財及天曹冥庫、官曹姓屬等術語。文中強調的“注生”觀念起源較早,且與後世所言“受生”觀念相距甚遠,可以說是分屬於兩種不同的性質。此外,這部分內容文辭質樸、立論玄奧,符咒皆附、圖文並茂,尚存古道書之遺韻。值得注意的是,經文談到“十二可從戒”“十四持身戒”等名稱乃係早期道教的持戒觀念,而“三七齋”“庚申齋”“甲子齋”“本命齋”等稱謂則僅見於唐宋道書中。

總之,據諸多跡象表明:《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第一部分的思想淵源和造作時間恐怕比第二部分略早,其內容或許先以單本形式在教內流傳,抑或由編創者從現已散佚的某部經典中節錄有關五斗“注生”文字而成。此外,第二部分末尾談到舉行受生醮、還納本命錢時,需請正一道士持誦《五斗金章寶經》。這個《五斗金章寶經》極有可能是專指第一部分,而非泛指全書。

2. 第二部分:《太上老君說受生經》

這部分內容是承續前面的五斗“注生”說而來的,亦係以“爾時”老君說法的套路引出下文,並強調說:太上老君降下五方金章靈符及真文神咒,傳授給五斗星君,用於“注生世人”“安鎮五臟,各鎮人身”。世間中人秉氣受生,“皆由九天生氣、五斗星君、本命元辰主掌靈神”。善信男女可在“三元五臘、本命生辰、北斗下日”備置供品,修齋設醮、建立壇場,根據自身的經濟能力來舉辦相應規模的章醮儀式,供養五方五老、注生聖眾、五斗星君、本命元辰等神祇,“醮獻錢財,以答眾真”,方可獲大道廕佑,注生成人“得生中國”。這裏列出幾個適宜舉辦受生醮的特殊時節:(1)“三元”,即上元節(正月十五)、中元節(七月十五日)、下元節(十月十五日);(2)“五臘”,即天臘(正月一日)、地臘(五月五日)、道德臘(七月七日)、民歲臘(十月一日)、王侯臘(十二月臘日);[59](3)“本命生辰”,即醮主本人的出生本命日;(4)“北斗下日”,宋代傅洞真撰《太上玄靈北斗本命延生經註》(卷中)逐月臚列出“北斗下日”的時日表:“正月: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二月:初二日,初七日,二十三日,二十六日;三月:二十六日;四月:十七日,二十七日;五月:初五,十三日,二十日;六月:初四,初八日;七月:初四,二十四日:八月:初三,十一,十九,二十七日;九月:初三,十八日;十月:初十,二十六日;十一月:初一,初九,十七,二十五日;十二月:二十日。閏月從前月。已上謂北斗下界遊行之日。又庚申、甲子日,每月三七日,亦謂‘北斗下日’也。”[60]

隨後,經文詳細介紹每個人命屬的斗氣及其受生為人時曾向天曹地府許下本命銀錢的數額:“當生之時,天曹地府願許本命錢,且甲乙生人,命屬東斗九氣,為人受生之時曾許本命銀錢九萬貫文;丙丁生人,命屬南斗三氣,為人受生之時曾許本命銀錢三萬貫文;戊己生人,命屬中斗一十二氣,為人受生之時曾許本命銀錢一十二萬貫文;庚辛生人,命屬西斗七氣,為人受生之時曾許本命銀錢七萬貫文;壬癸生人,命屬北斗五氣,為人受生之時曾許本命銀錢五萬貫文。”[61]值得注意的是,前述《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是以十二地支為劃分標準,這裏則以十天干為依據,將相鄰的兩個天干歸入同類,凡計有五組,分別配屬五斗,並遵循傳統的道門五方觀念搭配斗氣及所許本命錢的數目:東方九、南方三、中央十二、西方七、北方五。[62]茲將上述內容,列表示意如下:



▲表格3:生年天干所配之命屬斗氣及曾許本命錢的數額

前述內容是按照生年所值天干來配屬五斗、斗氣及所許本命錢的數額,之所以選擇十天干作為劃分依據,當係出於其可與五斗搭配之考量:十個天干,兩個一組,便可分為五組,從而實現與五斗的對應和聯繫。這樣一來,編創者很自然地將新近興起的填還受生本命錢信仰,與古老的五斗“注生”傳統相適應,使新舊兩種觀念得以協調和融合,從而有利於受生觀念在道教信眾中的傳播和影響。但接下來的問題是,世俗社會中流行已久的本命相屬是根據十二地支劃分的,該如何將生肖觀念納入這一理論體系中?這是必須加以解決的技術性難題。有鑑於此,編纂者有意識地將社會上流傳的本命相屬與十二庫之對應關係的說法援引進來。此舉產生的直接效果就是,以十二地支為基礎的本命十二庫說和以十天干為基礎的五斗“注氣”說,成功地實現了互動和兼容,二者在受生理論體系中建立起內在聯繫。如經文云:“若有善信男女,種諸善根,善根不斷,世世為人,當須醮送五本命錢,天曹地府各有明文。十二本命,十二庫神。子生之人,第一庫中;辰生之人,第二庫中;申生之人,第三庫中;亥生之人,第四庫中;卯生之人,第五庫中;未生之人,第六庫中;寅生之人,第七庫中;午生之人,第八庫中;戌生之人,第九庫中;巳生之人,第十庫中;酉生之人,第十一庫中;丑生之人,第十二庫中。”[63]



▲表格4:生年所值地支與十二庫的配屬關係

按照生年地支配屬財祿命庫,這是佛道兩教《受生經》的慣常做法。前述《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中的十二祿庫是從子到亥依序排列,顯示出嚴格的規律性(詳見表格2)。而本節(表格4)中的生年地支與十二庫之配屬關係則呈現出無序狀態,或者說我們尚未找到其規律性。[64]此外,這裏臚列的十二庫均未涉及曹官姓屬。必須指出的是,《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陳述受生本命銀錢時,主要以生年所值天干為依據,生年地支僅是作為推知所屬庫分而輔助使用的。這與其他版本《受生經》皆以生年地支為衡量標準的做法,形成了明顯對照。

隨後,經文對填還受生本命錢所產生的效用進行渲染,文中勸誡世人選擇“本命之日”(即出生日)修齋設醮、焚燒紙錢,將當初受生投胎曾許欠下的本命錢足額償還,“依此燒醮了足、別無少欠”,便可立竿見影地獲得現世好報,如“即得見世安樂、出入通達,吉無不利、所願如心,自有本命星官常垂廕佑、使保天年。”[65]此外,在死後又可獲冥界及來世的福報,“過世之時不失人身、得生富貴,文武星臨財星祿星,五福照曜身命胎宮,安樂長壽、不值惡緣。”[66]

設醮筵、焚紙錢,耗資不菲,貧困之家恐無力承擔。針對這一狀況,編創者又提出一種妥協方案:持誦《五斗金章寶經》,可折抵受生本命錢。經文說道:“若有男女生身果薄、無力章醮,可於本命之日,請正一道士,或一或二或三或五,或於宮觀、或就家庭,持誦《五斗金章寶經》,或以自願持諷,每誦一遍折錢一萬貫文。”[67]這就是說,善信男女可在本命日延請正一道士若干名在宮觀或家宅中持誦《五斗金章寶經》,或依據自身意願來持諷。每念誦經文一遍,即可折受生本命銀錢一萬貫文。言外之意,採用這種誦經的方式就不必設醮焚化紙錢了。這實際上為廣大信眾指出一條成本低廉、簡便易行的操作途徑,可謂是“大開方便之門”。誦經折錢的說法在歷代道書中極為少見,但在佛教及世俗信仰中頗為流行,現存數種《佛說壽生經》皆採納此說。據此推測,《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的第二部分內容當是在民間社會及佛教受生寄庫信仰的影響下產生的,其造作略晚於《佛說壽生經》。值得注意的是,引文還特別強調延請“正一道士”念誦是經,這說明編撰者的身份應該屬於“正一道士”。據筆者目力所及,經文中專門交待要禮聘“正一道士”至宮觀或家庭中修齋設醮、誦經演法,這一做法似始見於《道門科範大全集》卷五九《北斗延生醮說戒儀》,[68]此後見載於《無上九霄玉清大梵紫微玄都雷霆玉經》[69]《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玉樞寶經》[70]《太上說朝天謝雷真經》[71]《太上九天延祥滌厄四聖妙經》[72]《太上召諸神龍安鎮墳墓經》[73]《大惠靜慈妙樂天尊說福德五聖經》[74]等宋元道書中,明代造作的《太上元始天尊說寶月光皇后聖母孔雀明王尊經》(卷上)[75]及《元始天尊說東嶽化身濟生度死拔罪解冤保命玄範誥咒妙經》[76]亦有類似文例。因此,我們認為《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第二部分內容的創作時間,極有可能是在唐末五代以後的宋元時期。

最後,經文慣例地臚列出老君演經說法時在場的神祇名單,凡計有“五方五老帝君、五斗星君、南斗六司星君、北斗七元星君、九天聖眾、本命星官、元辰星官、功曹靈官、金童玉女、一會神仙”[77]。這些神祇“得聞老君說此真經,一時歡喜,禮謝玄元,各願受持。時有始老帝君,出班長跪,而作是偈,稽首禮謝,珍重而退。”[78]偈曰:“稽首真元無上尊,一心信奉不思議。如斯妙法未曾聞,今日今時盡得之。能為黑暗開光明,能為疾病作良醫。妙哉神咒五靈符,誓願歸依各受持。”[79]這位作“偈”的“始老帝君”全稱“東方安寶華林青靈始老帝君”,通常與“南方梵寶昌陽丹靈真老帝君”“中央玉寶元靈元老帝君”“西方七寶金門皓靈皇老帝君”“北方洞陰朔單鬱絕五靈玄老帝君”聯袂合稱為“五方五老帝君”,《無上祕要》卷十五《眾聖本迹品中·青靈始老君》[80]、《雲笈七籤》卷一〇一《紀·青靈始老君紀》[81]對其身世背景、修道歷程及諸神蹟予以塑造和描述。[82]《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在結尾處談及“始老帝君”的用意,乃係為了渲染以“始老帝君”為代表的“五老帝君”在該經的降授過程中扮演了特殊角色、發揮了重要作用,猶如《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在篇首及結尾處對“光妙音真人”的凸顯和強化。換言之,《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擬構的經書傳授次第是由靈寶天尊敷演,經由光妙音真人傳播世人。《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則是太上老君敷演,經由“始老帝君”(或“五方五老帝君”)而散佈人間。

綜上所述,《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是道門中人為了順應社會民眾對受生信仰的需求抑或應對《佛說壽生經》的挑戰而創作的一部道教化經典。編撰者試圖保留和兼顧道教原有的受生觀念——五斗“注生”說,同時調和、吸收當時已流行的還納受生本命錢之說法。因此,這部《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拼湊的痕跡,以至於文本中出現二說並存的結構模式,使前後兩部分在內容銜接和敘述邏輯上造成一些障礙。值得注意的是,《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的編撰,當與《北斗延生醮說戒儀》存在某些聯繫,或受其影響下而產生的。茲舉幾例以證之。

第一,在醮儀的時間選擇上,二者均強調“本命生辰”“北斗下降日”。前文已述《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指出在“三元五臘、本命生辰、北斗下日”修齋設醮、建立壇場。《北斗延生醮說戒儀》云:“今日道場,乃是弟子某建生本命上屬北斗某星君下降之日。……夫本命真聖,每歲六度降在人間。降日為本命限期,可以種種香花、時新五果,法天像地,請正一道士,或於宮觀、或在家庭,修齋設醮,啟祝北斗、三官、五帝、九府、四司,薦福消災、奏章懇願,隨力建功、請行法事。”[83]又云:“今日設醮弟子某伏念本命之日,禀氣受形之始、化生之本。道家大洞帝一之法,皆以本命之日行持,練神結氣、保命生真。誦《度人》之法,亦以本命之日行持,魂神澄正、萬炁長存,則知本命之根本,不可虛過。”[84]由此可知,北斗延生醮的舉行必須在醮主本命所值的北斗某星君下降之日。對於“本命生辰”“北斗下降日”的重視,《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和《北斗延生醮說戒儀》顯然是一脈相承的。

第二,將本命干支與星斗搭配,是二者共同的手法。前文已述《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是將生年所值天干與五斗(東、南、中、西、北斗)進行搭配,藉此規定命屬之斗氣及其所許本命錢的數目。《北斗延生醮說戒儀》則依據生年地支來判明本命真聖,亦即劃分北斗七星之歸屬,如謂:“北斗七星,在太微之北,為人君之象,為號令之主,斟酌元氣,臨制四方,以建四時,以均五行,運天地之中,而人禀之以為命。第一曰陽明貪狼太星君,子生人屬之;第二曰陰精巨門元星君,丑、亥生人屬之;第三曰真人祿存真星君,寅、戌生人屬之;第四曰玄冥文曲紐星君,卯、酉生人屬之;第五曰丹元廉貞剛星君,辰、申生人屬之;第六曰北極武曲紀星君,巳、未生人屬之;第七曰天關破軍關星君,午生人屬之。”[85]上述兩種配屬關係儘管存在較大的分歧和差異,但基本原則及核心理念則是一致的。

第三,在某些措辭上,二者具有相似性。前引《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談到“可於本命之日,請正一道士,或一或二或三或五,或於宮觀、或就家庭,持誦《五斗金章寶經》”云云。[86]《北斗延生醮說戒儀》亦言“(在本命星君下降之日)請正一道士,或於宮觀、或在家庭,修齋設醮”云云。[87]二者均強調延請正一道士在宮觀或家庭中誦經、設醮。這種做法在歷代道書中並不多見,當有深意存焉。

第四,二者均將太上老君視為經書造作的神聖依據。《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開篇即以太上老君演經說法的形式引出下文,其冠名更直接將著作權歸屬老君。《北斗延生醮說戒儀》則在行文中嵌入一段文字——“按太上老君言:凡人性命五體,悉屬本命星官之所主掌。本命神將、本宿星官,常垂廕祐,主持人命,使保天年”[88],藉此凸顯經文造作的合法性、神聖性及其與老君的淵源關係。太上老君敷演《受生經》的說法,亦見諸於其他道書中。譬如,《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卷三一一《文檄發放品(祈禳通用)·正發奏申關牒》“奏三天門下”條中談到“臣恭按老君所說《受生經》”云云[89],卷三一三《文檄發放品(預修黃籙用)·正發牒劄》收錄的“受生寄庫錢合同牒”亦言“太上老君所說《受生經》”云云[90]

(三)《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與《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的思想異同

《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與《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是闡釋受生思想的道門文獻,亦係受生醮儀得以敷演和展開的理論基礎。這兩部經典儘管都是圍繞受生填還之觀念而展開,但在具體觀點及操作細節上則存有明顯差異。

1.《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與《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均旨在勸誡信眾及時償還當初投胎轉世時欠下的冥債,但就欠款的名目而言,則是有差異的。《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中說,陽世中人自出生時就先天性地背負著兩筆債務:其一是投胎前向所屬祿庫借過的受生錢,債權方是十二冥曹庫官(經文逐一臚列出十二位官曹的姓氏);其二是投胎時所許本命元辰的錢財,債權方是本命元辰(經文詳細介紹十二位本命元辰的姓名)。《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中言及生人償還的欠債是這兩筆款項的總和。《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則認為生人的欠債僅有一筆,即受生時所許本命銀錢,債權方是十二庫神(經文並未給出這十二位庫神的姓名及其他任何信息)。《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是根據生年所值地支來安排所欠祿庫受生錢財和所許元辰錢財的數額及其歸屬的官曹姓屬和十二元辰姓名。《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則依據生年所值天干來分配命屬之斗氣及曾許本命錢的數額,進而又將生年地支與十二庫神相配,從而使十二庫觀念與五斗注氣說相協調。

2.《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與《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均強調了填還受生本命錢的觀念(即償還投胎時欠下的冥債),但並未有預先存納錢財以待死亡後在冥界領取享用的寄庫思想。換言之,這兩部道教《受生經》僅有償還受生錢的思想,而未見預存寄庫錢的觀念。後世道教中流行的寄庫信仰則是將填還“受生錢”與存納“寄庫錢”合而為一、同時演行,這在《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卷三一三《文檄發放品(預修黃籙用)·正發牒劄》收錄的“受生寄庫錢合同牒”中有清楚體現。[91]據此,我們是否可以推測:預存寄庫錢的說法是在填還受生錢的基礎上演變和增補而來的,在此過程中或許受到民間宗教或佛教的刺激和影響。

3.《靈寶天尊說祿庫受生經》托言靈寶天尊演經說法,《太上老君說五斗金章受生經》則假借太上老君敷演經文、並明確提出“請正一道士”“持誦《五斗金章寶經》”。這是否折射出二經的編創者乃隸屬於不同的道派:前者係由靈寶道士創作而成,後者出自正一道士之手。這兩部《受生經》出世後,或許長期流傳於不同地域,彼此間沒有交集,並行不悖,各自擁有一定的信眾和市場,故而得以保留自身的特色。